便携式液闪谱仪项目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便携式液闪谱仪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液闪谱仪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算:108万元
四、项目概况:用于现场环境样品放射性测量等。
五、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30日
八、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jzcges@sina.com邮箱反馈参与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便携式液闪谱仪
2.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采购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5)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10-66931235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