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cjzf022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美院13201397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高新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CJZF022 
    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高新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基本要求是在园区组建服务团队,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安排常驻工作人员3名,储备至少5名常备专家提供技术服务,自行配套服务车辆不少于2辆,具有综合环保技术服务能力和环境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实验室检测能力不少于700个检测参数。主要工作内容为:1、协助园区落实环境管理要求,提供环评审批专家技术服务、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技术服务、园区企业环保隐患排查、环境保护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等;2、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3、对园区入驻的企业在开展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绩效评级、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升技术改造等方面提供技术帮扶指导;4、对园区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各类技术咨询给予答复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协助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及信访等。采购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人才大厦
联系方式:0994-2260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20139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院
电 话:13201397817
附件信息:
昌吉高新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34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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