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城区汀祖马鞍山永生园公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zqs-gkzb-2024-126
预算金额15.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女士18071179531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971989812
中标联系人阮春波
公告正文
鄂城区汀祖马鞍山永生园公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 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ZQS-GKZB-2024-126)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鄂城区汀祖马鞍山永生园公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5.56 万元,质量: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53万元,质量:质 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35万元,质量:质 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阮春波注册造价师,建 <造>11094200006611; 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博飞注册造价师,建 <造>11046100009352; 中标候选人(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志民注册造价师,建 <造>1116420000197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造价师注册 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及近一年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执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 (资格证书、造价师注册 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及近一年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执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标候选人(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 (资格证书、造价师注册 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及近一年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执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详细性评审。; 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详细性评审。; 中标候选人(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详细性评审。;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据招 标人的答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三、其他 一、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EZQS-GKZB-2024-126 项目名称鄂城区汀祖马鞍山永生园公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 踪审计)服务项目 公示媒体及日期: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段: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00时(北京时间)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0月14日 评标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三、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420106726149269B 投标报价:155600.00元。 工期(日历天): 365 日历天(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A 起至项目通过最终完成为止;若工期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且不增加服务费)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610132773827069R 投标报价:125300.00元。 工期(日历天): 365 日历天(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起至项目通过最终完成为止;若工期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且不增加服务费)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1420102MA4K21Y29L 投标报价:113500.00元。 工期(日历天): 365 日历天(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起至项目通过最终完成为止;若工期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且不增加服务费)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据招标 人的答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1、招标人:鄂州市鄂城城南陵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刘贩村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1807117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971989812,邮箱:1242127940 @qq.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鄂城城南陵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刘贩村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80711795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971989812 电子邮件: 1242127940@qq.com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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