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招标项目:姚电临汝新能源汝州市100MW风力发电储能10MW/20MWh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姚电临汝新能源汝州市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80%银行贷款,20%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储能10MW/20MWh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姚电临汝新能源汝州风电场项目位于河南省汝州市北侧山区,总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电机组。风机旁边设置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至35kV,全场设置4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将风机电能输送至风电场110kV升压站。项目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拟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侧变电站。
本项目储能规模和容量为10MW/20MWh(交流侧容量),拟在交流35kV系统侧增加储能系统,由4台储能电池单元(满足35kV交流侧放电量不低于5MWh)和4台2.5MW逆变升压一体装置组成,包括储能电站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储能系统直流经逆变后一级升压至35kV后接入35kV母线。
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利用一体化升压集成装置、系统智能、快速运行和调节进行储能系统的配置和设计。
每套储能单元包括储能变流器、升压变压器、电池系统和附属设备。储能单元采用集装箱安装方式。
2.2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100MW风电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汝州市,划风电场位于汝州市临汝镇、陵头镇、大峪镇境内。场址东侧紧邻S49焦唐高速大禹镇出口,沿靳马线可横穿场区东部地区。场区西侧山区可沿X034县道进入山区。
2.3招标范围:
2.3.1投标人应负责储能系统包含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及其所有附属设备的设计、采购、运输、装卸、安装、接线、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政府及国家电网专项验收等工作;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集成,并负责所集成设备的运输、现场接货、保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调试、并网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2.3.2储能系统供货范围为: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升压变流集装箱(包括储能变流器(PCS)、升压变压器、中压开关、低压开关、辅助变压器等设备)、电池集装箱(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BMS)、空调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汇流柜、控制柜、集装箱体及内部的其他辅助设备)、低压配电舱,及其系统内连接的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储能站至35kV母线室、低压配电室、二次室和集控室的电缆、通讯线缆及其他附属设备。
2.3.3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升压变流预制舱(包括储能变流器(PCS)、升压变压器、中压开关、低压开关、辅助变压器等设备)、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BMS)、空调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汇流柜、控制柜、集装箱体及内部的其他辅助设备)、低压配电预制舱以及储能站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的设计、采购、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包含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并网验收、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本技术协议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2.3.4包括储能系统设备内部全部电缆、储能设备间电缆、储能系统至高压配电室开关柜的35kV电缆供货、安装敷设、试验等。
2.3.5投标人应负责储能设备与升压站监控系统平台(包括子方阵通信控制单元或子方阵EMS、能量管理控制系统、电站监控、储能监控、升压站监控、AGC/AVC系统、视频监控等)的通信及联调。
2.3.6投标人应提供出厂试验报告、设备集成的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2.3.7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监造、单体及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售后服务、培训、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3.8配合升压站标段中标人办理工程建设许可、并网手续、监检、工程验收(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电站标准化、涉网验收、启委会、档案验收等各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储能电站AGC、AVC联调、配合其他标段进行相关工作。
备注:具体供货范围、工作内容及相关设备参数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供货(含安装)期:20日历天。
2.6质量保证期:自发包人风电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60个月。
2.7质量:符合本次招标技术协议书要求。
3、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有储能电池单体、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涉网设备应符合接入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以及国家电网准入许可,同时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接入供货地区现有的传输网络,能够提供接入并实现与中、地调现有传输设备的互联互通,并负责中、地调通道开通、系统调试,并通过电网验收等全部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主要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
4)投标人提供出厂试验报告、设备集成的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需提供电池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及电池生产厂家公章(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无须提供授权书)。
3.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容量10MW/2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至少包含储能电池、PCS),且累计合同业绩(应用集成磷酸铁锂境内业绩)不低于300MW/600MWh。(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风电场储能10MW/20MWh系统安装施工及调试的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打印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标段、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注册表,以便后期投标报名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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