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辉159496693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2024】19号) 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本县域内 择优 遴选 具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的组织 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实施主体必须是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业经营主体等,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 1 ) 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简介 ;

( 2 ) 营业执照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主体单位申请 ;

( 4) 拟建设项目规模, 含 新建(增建)收储仓库面积 及 采购收储设备清单 ; (每个收储中心建设面积 1000㎡以上)

( 5) 四项承诺(资料真实性,项目工期,配套资金不少于补助资金,不 许 改变项目用途及收储秸秆数量)及有关资料。

(二)实施内容: 秸秆收储体系 建设、秸秆收储及肥料化、饲料化一体利用。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由意向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填写《万安县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审批表》及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初审确认后,于 9月20日前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审查通过后,确认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并备案。

联系人:谢辉 联系电话: 15949669321

附件: 万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审批表.doc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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