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211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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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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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建设西路 50 号二招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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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郭建明 0550-702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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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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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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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俞工 0550-752611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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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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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1月10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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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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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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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玖佰伍拾陆万贰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956215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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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蒋厚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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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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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09)935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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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交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技术服务期与质保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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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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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业绩一、项目名称:安徽省驷马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2020年)新增量测水设施标 合同金额:9227530.40元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9月7日 业绩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大王排涝站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采购标 合同金额:8502143元 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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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业绩一、项目名称:山东省2018年度农村基层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3732108.36元 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8月14日 业绩二、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75896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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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奖项:安徽省科学技术奖 获奖项目名称:大中型泵站(群)综合自动化系统 获奖日期:2003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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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沃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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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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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玖佰伍拾陆万肆仟叁佰伍拾陆元零柒分 (¥9564356.0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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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全胜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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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信息系统项目高级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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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1310134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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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交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技术服务期与质保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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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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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南谯区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9898318.25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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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长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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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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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玖佰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捌角陆分 (¥9559800.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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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岳子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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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网络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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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142021053401240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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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交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技术服务期与质保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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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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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排水、中水管网专项-专业工程分包-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阶段 合同金额:28691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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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7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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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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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385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48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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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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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