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分散动车组维修用料(蓄电池漏液收集装置组成)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TJCZJ2023K-148 )
1.项目名称
动力分散动车组维修用料(蓄电池漏液收集装置组成)
2.成交候选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
1 |
动力分散动车组维修用料(蓄电池漏液收集装置组成) |
1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国铁部件分公司 |
3.公示期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格式见附件),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高远
电话:0991-7951506
传真:0991-7920075
电子邮件:wtjzbb2@126.com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