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zx2023-091
预算金额2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915-6319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3-091

项目名称: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1(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 4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3(矿产资源压覆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 3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0,000.00 5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5(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5(地震安全性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4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1(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3(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5(地震安全性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1(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相关的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相关的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3(矿产资源压覆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勘察、评估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4(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5(宁陕县“标准地”改革旬河产业园区域评估项目-包5(地震安全性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满足地震安全性评估项目相关的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石泉县环城路消防队斜对面工程咨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③未向采购代理公司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方式:0915-6822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 15 层

联系方式:0915-631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6319599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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