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先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5
公告正文
标段包名称:制炼分蜜使用生蒸汽减温减压改造项目
标段包编号:Fcjzt-2024-08
标段包预算:110000元
标段包内容:增加减温减压装置及相应的阀门、管道至分蜜机,经过减温减压装置的生蒸汽流量≥3t/h,入口生蒸汽压力3.8MPa,温度435℃,经过减温减压后要求压力0.35-0.4MPa,温度170-200℃
我公司制炼车间车间因产品质量提升改进需要,需将使用废汽打汽更改为使用降温降压生蒸汽打汽,需增加减温减压器和相关管路阀门,标的项目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制炼分蜜使用生蒸汽减温减压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控制价金额:11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标的物或项目的相应营业或施工资质(或与有相关资质企业合作);
 2、近三年有同类业绩案例,通过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
3、诚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由采购单位向供应商发出或供应商到单位指定地点自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糖业集团防城精制糖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收件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白龙路4号,联系人:邓先勇,13517700190, 或直接发送扫描件至邮箱:276715209@qq.com(文件名称注明:***项目报价文件)。
4、响应文件至少包含报价单和相应的资质证明。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增加减温减压装置及相应的阀门、管道至分蜜机,经过减温减压装置的生蒸汽流量≥3t/h,入口生蒸汽压力3.8MPa,温度435℃,经过减温减压后要求压力0.35-0.4MPa,温度170-200℃。
主要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减压调节阀(含电动执
行机构)

61749.050
PN100I DN50

1 台

2

混合管道

LZ-7000
Φ133×6

1 根

3

给水调节阀(含电动执
行机构)

40669.020
PN100 DN20

1 台

4

弹簧安全阀

A48Y-16C
PN16 DN65

1 台

5

压力表

Y-150

1 支

6

温度计

WSS-511

1 支

7

压力变送器

AO910

1 支

8

热电阻

WZP-230

1 支

9

截止阀

J61H-100
PN100 DN20

1 台

10

节流阀

L61H-100
PN100 DN20

1 台

11

止回阀

H61H-100
PN100 DN20

1 台

12

减温水管

Φ25×3

6 米

13

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压
力计阀、温度计插座等
附件
 
按需

14

控制柜
 
1个

15

中压锅炉管

φ57×4,材质:15CrMoG

8 米

16

90 ° 中频热煨弯管

φ57×4,材质:15CrMoG

4 个

17

截止阀

J41Y-100I PN100
(10.0MPa)DN50

1 个

18

带颈凸面法兰

DN50-PN100 材质:
15CrMoG

2 个

19

不锈钢管

DN50,无缝,不锈钢 304

65 米

20

不锈钢弯头

DN50,不锈钢 304

3 个

21

不锈钢管

DN32,无缝,不锈钢 304

12 米

22

不锈钢弯头

DN32,不锈钢 304

12 个

23

磁力过滤器

DN50,不锈钢 304,磁力
>8000GS

1 个

24

不锈钢法兰

DN50,不锈钢 304

2 个

2、项目工程量包含而不仅限于清单内容,还包括为完成清单内容配套的五金配件、运输、台班、搭架子和为方便施工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的恢复等。
六、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2、项目完成期限:2024年3月5日前。
3、项目地点:防城精制糖有限公司厂区内。
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1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项目费用实行总包干,合同期间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给乙方;主要材料场安装支付合同款的30%,安装完毕、项目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一个月后,经甲方验收通过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视为最终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7%;预留本工程结算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
七、评审方法:低价评审法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邓先勇
联系地址:防城区白龙路4号
联系方式:135 1770 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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