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机车配件采购项目(ZJW2024-02)询价公告
金额
13.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w2024-02
预算金额13.3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机车配件采购项目(ZJW2024-02)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机车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24-02
三、项目内容:

序号

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适用
设备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1

机车配件

安全防护链

33*5*780



80

2

机车配件

安全防护链安装卡箍

15×70×43



30

3

机车配件

安全防护链连接器

8mm



50

4

机车配件

防盗链

1500*90



20

5

机车配件

防门夹手装置HXD3C

200*2*1200



18

6

机车配件

防门夹手装置HXD1D

250*1.5*1400



18

7

机车配件

司机室门梯防滑板

HX/SS/DF



60

8

机车配件

警示标识

4030162



10

9

机车配件

轨道线路短接线

CCGX-12



20

10

机车配件

防水接线盒

UDJH-155



10

11

机车配件

座套

500*600



20

12

机车配件

软水

500g



1860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机车配件技术条件:
1.技术要求
1.1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进行制作,满足安全、牢固、使用方便的要求。
1.2所有部件须进行防锈处理,表面光亮平整,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锈蚀现象。
1.3提供的配件必须是新造产品,不得有磕碰损伤、断裂、划痕、麻点、锈点。
2.质保期
在正常使用维护状态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不发生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应无偿向郑州机务段提供合格符合要求的材料。
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基础信息”截屏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与郑州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三年内产品生产协议或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复印件。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机务段;结算单位:郑州机务段
2.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方接到招标方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运输、搬运、装卸物资所产生的物流、劳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 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招标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7日内更换完毕。
4. 验收
本包件使用的验收方式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验收方法为技术验收和外观验收。物资到货后,由材料科组织主要使用部门共同实施验收。
4.1依据采购合同、采购订单,核对到库物资名称及规格、数量、供应单位、生产厂家、技术证件、等级等是否符合要求。
4.2外观检查:(1)检查物资的外观质量状况;(2)核对技术证件或合格证;(3)到库物资有无机械损伤、破损、锈蚀,受潮现象,油漆是否完好,螺丝是否松动,扳键开关是否正常,利用简单工具进行外观质量检验,确保到库物资外观质量完好。
4.3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提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验证资料、产品说明书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5.付款方式
招标方每月末对上月就招标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到的物资进行统计并经双方确认,招标方在物资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方按招标方规定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相关材料后,支付该批次物资价款,各批次价款平均支付周期控制在10个月内。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在质保期届满,按集团公司财务规定,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给中标方。
6.违约责任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交付合格物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因不能交货部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7.合同履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人在国铁平台完成项目报名后,请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询价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邮箱地址:zjwjcb@aliyun.com)或附投递标书封面至采购方,并与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33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时,应针对询价项目招标物资明细表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请于2024年2月7日10:3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所有报价为到站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等)。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附件1询价报名登记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基础信息”截屏打印件等材料。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并密封后特快专递至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8343093)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
4.报价文件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询价方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通讯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7室
邮编:450053
联系电话:053-43093(路电),0371-68343093(市电)
技术咨询:0371-68341023(李工)
七、采购规则:
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机务段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评标时间为2024年2月8日上午9:00,投标人无需出席评标现场。
2.投标人在报名参加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附件1:询价报名登记表


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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