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49.00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lzb2024-271
预算金额1249.00元
招标联系人邹琪0851-886052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7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49,招标人为中国 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以下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以下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以下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以下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 系 人:邹琪 电 话:0851-88605272 电子邮件:2036493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 )施工分包 招标编号:GZDLZB2024-2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施工分包 2.2项目概述: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境内,零散分布在猫落孔村、洞口村等村寨,阳光接收条件较好,本项目拟建场址属 于山地地形,适于太阳能电池板的布置,场地整体稳定性较好,具备修建光伏电 站的地形条件。场址周围有乡道通行,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本工程起于 一期光伏场区电缆终端塔,止于拟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新建4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 240/30钢芯铝绞线,双回段地线为2根24芯OPGW光缆。单回段1根OPGW-24B1-50光缆,1根JLB27A- 50铝包钢绞线。根据系统通信要求,沿新建线路架设24芯OPGW光缆。覆冰按10mm 考虑。全线按单回路架设,小运0.5km,线路经过所属地区为长顺县,海拔高程均 在1350~1700(m)之间。本工程新建线路4回,分别为A、B、C、D回,A、B、C、D线路 均为东南向西北走向。架空段AB双回段长5.017km,B线单回段长2.372km,CD双回 段长5.293km,D线单回段长1.216km。 2.3招标范围: 1、35kV集电线路(架空部分)与光伏区工程界限如下: (1)光伏场区上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等所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均由场区投标人负责。上塔光缆熔接、电缆与导线 搭接安装由架空部分投标人负责。 (2)上塔后的其余材料(包括导线、断路(隔离)开关、架空光缆及光缆 转接箱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由架空集电线路负责。 2、35kV集电线路(架空部分)与35kV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界限如下: 下塔光缆熔接、下塔电缆与导线搭接安装由架空部分投标人负责,下塔电 缆采购(含光缆)及电缆头制作(含耐压试验),由下塔进站部分投标人负责。 3、本工程投标人承包范围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材料采购工作,运输和管理,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的服务;配合办理与并网有关的手续及协议、项目管理、建设期培训、并网生 产准备、移交生产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集电线路(架空部 分)建设用地的土地、林地等手续办理、征租地、征租地补偿、青苗和付着物 补偿及协调;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2)负责塔材、导线、地线、OPGW光缆、绝缘子、防风式跌落熔断器、避 雷器、金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设备材料和标志标识的采购供货、土建 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含耐压试验等)、试运行等工作,工程质量监 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 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 (3)各种原因未列入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土地报批,但又属工程用地 范围的手续跑办及费用,都由投标人承担,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集电线 路铁塔用地、已有道路或路基的协调租用及费用补偿等,都由投标人负责协调 和赔付;超出当地政府征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投 标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无论投标报价中有无单列,都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投标方工作范围包含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工程(架 空部分)项目所涉及的铁塔组立、放紧线、附件安装、接地、光缆、铁塔保护 帽浇筑、三牌、线路参数测试、青苗赔偿、协调、资料归档等工作;材料采购(铁塔、导线、光缆、绝缘子、金具)等内容。 (5)按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交测 试报告。测试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方工作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 动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配合招标人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 (7)投标人在现场开展工作所需的水、电、气、住房等一切设施设备,由 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按照相关单位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8)本标段总价内包含外部推进协调费,若建设单位因投标人未积极配合 完成现场协调工作及费用承担而考核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9)本标段总价内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 (10)投标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 员、设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 由投标人负责。 (11)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 及安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 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责任的权利。 (12)投标人负责对施工区域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注:应确保道路 能满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区域内所有主干道、进出场 道路(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临时道路,并 承担相应新建、改扩建道路所涉及到的所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投标人应负责恢 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3)投标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 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4)投标人负责按业主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5)投标人负责完成35kV集电线路(架空部分)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纤、管线等的物探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此项费用 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消缺过程中及质保期内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投标人应该接到 口头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按损失电量(电价以建设单位损失计算)从质保金中扣除。 (17)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 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 于:设计图纸(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 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8)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 修期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 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投标人范围,投标人 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19)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 同价款内,不另计。 (20)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投标人建设的内容等。 (21)由于投标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 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 术性能要求,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2)投标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 特殊措施)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 调整合同价格。 (23)投标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 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4)投标人要严格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后续 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 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 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 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 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根据投标 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6)投标人需在合同生效期之日起30至9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县级人力资 源及社会保障局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作 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投标方必须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2021年0 9月28日下发的【黔人社发<2021>14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 求缴纳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险保函等。 (27)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暂停或中止本项目施工工作,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机械进出场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用、运 输费用、机械租赁费用、人员台班费用、装置性材料及原材料费用)及相关安 全及保管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8)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遇其他原因导致35kV架空集电线路变更为 电缆直埋,变更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9)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资料须同步完善,若因工程资料不满足 现场实际进度,招标人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20%或暂停进度款支付。 (30)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具体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准,投标人 应按要求提供,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1)集电线路架空部分跟下塔进站部分所涉及的调试试验,原则上由各 标段投标人按承接范围自行实施。如需联合调试,调试费用协商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24年09月20日前首个双回线路具备带电条件,2024年10月3 1日前本标段所有35kV架空集电线路具备带电条件。(如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 期延误,在取得发包人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 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 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4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 目业绩(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打 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 盖公章);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3.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 3.8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 满足要求。 3.9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 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 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日09: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箱(2036493452@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 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 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命名为: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2036493452@qq.com)进行报名,并在 邮件内容中同时单独备注上“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 话+有效邮箱地址”。 5.2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 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邹琪 电话:0851-88605272 技术负责人:史工 电话: 0851-88605837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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