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WKHA20230335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3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包括邮件分拣封发、装卸
车、邮件辅助安检、现场笼车盘驳、问题件处理、信息辅助处理、容器整理、现场清理、工单处理等内
容。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2630000 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照日均邮件处理量设置阶梯最高限价(含税),供
应商磋商报价高于阶梯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项目 月日均处理量(件) 最高限价
(元/件,含税) 常量期 P≦21500 0.261 21500
33500
0.2471 高量期 P≦21500 0.2686 21500
33500 0.2547
注: 1、以上限价含税费及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高量期指合同期内11月10天(11月1
日-5日,11月11日-15日)、12月5天(12月1日-2日,12月12日-14日)、1月15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供应商开出
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
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
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6供应商在服务区域须设有固定服务场所或承诺成交后15天内在服务区域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
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
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05 09:00到2023-04-08 17:00
获取方式: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 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4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
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
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zhukeyu.jswy@chinaccs.cn)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
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
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
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
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特快分拣+磋商文件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
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户 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2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2 09:30
开标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
次) 、项目编号: ZWKHA202303357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
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邮区中心特快分拣处理业务外包,包括邮件分拣封发、装卸车、邮件辅助安检、现
场笼车盘驳、问题件处理、信息辅助处理、容器整理、现场清理、工单处理等内容。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2630000 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照日均邮件处理量设置阶梯最高限价(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阶梯最高限价的,
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项目 月日均处理量(件) 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常量期 P≦21500 0.261
21500
27500
P>33500 0.2471
高量期 P≦21500 0.2686
21500
27500
P>33500 0.2547
注:
1、以上限价含税费及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高量期指合同期内11月10天(11月1日-5日,11月11日-15日)、12月5天(12月1日-2日,12月12
日-14日)、1月15天(1月16日-30日),全年共30天。
3、生产场地以及生产过程中所需设备由采购人提供。
4、取数路径:
业务量取数口径为: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综合袋件业务量取数方式: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
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新)-月报《处理量合计=散件数+总包数+内件数。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供应商开出
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
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
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6供应商在服务区域须设有固定服务场所或承诺成交后15天内在服务区域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
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
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
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 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4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
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
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ukeyu.jswy@chinaccs.cn)中,代理机构确认报
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
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
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特快分拣+磋商文件
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户 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jszbtb.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联 系 人:张西安
电 话:0517-83975678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B座10楼
联 系 人:张桐、朱柯宇
电 话:13382331765、17768293318
电子邮件:zhukeyu.jswy@chinaccs.cn
2023 年 04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联 系 人: 张西安
电 话: 0517-8397567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朱柯宇
电 话: 13382331765
电 子 邮 件: zhukeyu.jswy@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