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6077]空港物流园区二地块A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空港物流园区二地块A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G2023-607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020-868951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7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上网版).pdf
空港物流园区二地块A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G2023-607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花都城投大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奥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020-868951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7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上网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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