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新增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第三包更正公告[2022]","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03-03","clickTimes":19,"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YYFZ00009
\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瑶海区新增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n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n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n□采购结果
\n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1)、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中“备注:(4)以上设备中标人应配备到位,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由采购人核实。”
\n现变更为“备注:(4)如为供应商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清单并提供采购设备购置发票,购置人须为供应商;如为供应商租赁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清单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租赁人须为供应商;如为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承诺进场服务前配备车辆及设施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以上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由采购人核实。”
\n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中“4、为解决绿化管养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及非管养范围内数字城管案件等处置费用,第一包、第二包设置28万元应急费用、第三包设置24万元应急费用(此费用包含其中产生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参与价格竞争),由监理核量、审计核价、据实结算,最终费用不得超过以上金额”。
\n现变更为“4、为解决绿化管养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及非管养范围内数字城管案件等处置费用,第一包、第二包设置28万元应急费用、第三包设置25万元应急费用(此费用包含其中产生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参与价格竞争),由监理核量、审计核价、据实结算,最终费用不得超过以上金额”。
\n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n\n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 \n | \n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设备: \n1、绿化洒水车(或清洗车,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2、应急抢险货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3、巡查车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4、垃圾清运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0.5分; \n5、专业高空作业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0.5分; \n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或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n如为供应商自有设备的,提供采购设备购置发票,购置人须为供应商,如为供应商租赁设备的,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租赁人须为供应商。 \n如为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承诺进场服务前配备车辆及设施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n | \n 0-4分 \n |
现变更为
\n\n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 \n | \n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设备: \n1、绿化洒水车(或清洗车,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2、应急抢险车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3、巡查车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n4、垃圾清运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0.5分; \n5、专业高空作业车:每提供1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0.5分; \n注:(1)如为供应商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并提供采购设备购置发票,购置人须为供应商。 \n如为供应商租赁设备的,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租赁人须为供应商。 \n如为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承诺进场服务前配备车辆及设施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n | \n 0-4分 \n |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n\n 项目负责人荣誉 \n | \n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或其所承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每个荣誉得2分,本项满分4分。 \n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n(1) 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n(2)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n(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n | \n 0-4分 \n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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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项目负责人荣誉 \n | \n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或其所承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奖项,每个荣誉得2分,本项满分4分。 \n注:(1)如为项目负责人获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n(2)如为项目负责人所承接项目(须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n1)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n2)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n(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n | \n 0-4分 \n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n\n 供应商荣誉及获奖情况 \n | \n 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其所管项目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的: \n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n2、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n注: \n1、本项最高得6分,单个项目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标准计分一次。 \n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n(1)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n(2)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n(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n | \n 0-6分 \n |
现变更为
\n\n 供应商荣誉及获奖情况 \n | \n 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其所管项目获得以下园林绿化类荣誉或奖项的: \n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n2、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n注:1、本项最高得6分,单个项目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标准计分一次。 \n2、如为供应商获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n如为供应商所承接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n(1)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n(2)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n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n | \n 0-6分 \n |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0页表格中“行道树按1:10测算,合计面积=70170㎡*10+64401㎡+240604㎡+51300㎡+3669㎡=430144㎡”
\n现变更为“行道树按1:10测算,合计面积=7017㎡*10+64401㎡+240604㎡+51300㎡+3669㎡=430144㎡”。
\n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2页表格中“行道树按1:10测算,合计面积=70170㎡*10+91470㎡+219170㎡+15500㎡+1599㎡=398839㎡”
\n现变更为“行道树按1:10测算,合计面积=7110㎡*10+91470㎡+219170㎡+15500㎡+1599㎡=398839㎡。”
\n8、疑问一:园林绿化类高级职称是否符合“第四章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n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n9、疑问二:提供发票为“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或皮卡车”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所要求的“垃圾清运车”要求
\n答:投标人所提供的“垃圾清运车”相关证明材料:
\n如为供应商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发票为“中型特殊结构货车”,购置人须为供应商。
\n如为供应商租赁设备的,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租赁人须为供应商。
\n如为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承诺进场服务前配备车辆及设施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n10、疑问三:提供发票为“洒水车”的车辆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所要求的“绿化洒水车”要求
\n答:提供发票为“洒水车”的车辆满足招标文件“绿化洒水车”要求。
\n11、疑问四:提供发票为“多用途货车的皮卡或轿车或面包车”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所要求的“巡查车辆”要求
\n答:提供发票为“多用途货车的皮卡或轿车或面包车”满足招标文件“巡查车辆”要求。
\n12、疑问五:提供发票为“载货货车”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所要求的“应急抢险车辆”要求
\n答:提供发票为“载货货车”满足招标文件“应急抢险车辆”要求。
\n13、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荣誉为“直辖市荣誉”或“直辖市下辖的区级荣誉”或“县级市荣誉”,按照什么等级荣誉予以计分
\n答:直辖市荣誉按照“省级及以上荣誉”予以计分;“直辖市下辖的区级荣誉”按照“地市级及以上荣誉”予以计分”;“县级市荣誉”按照“县区级及以上荣誉”予以计分。
\n1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里的“投标总报价”格式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版本为准
\n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已重新上传并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n更正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n(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n(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n名 ; 称: 合肥市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n地 ; 址: 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金孔路交口
\n联系方式:0551-64460051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 称: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 址: 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n联系方式: 0551-64690285
\n项目联系人:李工
\n电 话: 0551-64690285
\n;
附件信息:
[2022AYYFZ00009-3]瑶海区新增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第3包
评标办法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