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防水材料-土工布、PE薄膜、塑料防护排水板
金额
425.0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002327-0201-1000
预算金额425.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石磊0532-857221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防水材料-土工布、PE薄膜、塑料防护排水板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2327-0201-100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防水材料-土工布、PE薄膜、塑料防护排水板 不分标段
建设规模: 34.316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石磊、张文 联系电话: 0532-85722157、85668625
工程地址: 青岛市
工期: 在各土建施工标段合同工期内全部供完(招标人不排除适当延长供货周期的可能),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开标时间: 2021-04-28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防水材料-土工布、PE薄膜、塑料防护排水板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短线针刺非织造土工布(15kN/m),暂估数量为519697m2;PE薄膜,暂估数量为18091m2,塑料防护排水板,暂估数量为43836m2。(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2 泰安路佳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3 泰安市普瑞特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4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5 福建中意铁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未通过
6 山东菲博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未通过
7 山东联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未通过
8 中泰恒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未通过
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评委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排名 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 商务标总得分/排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23 36.37 39.86 35.50 36.60 35.90 37.10 36.60
泰安路佳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69.03 35.37 33.67 35.00 35.00 34.60 36.10 37.40
泰安市普瑞特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65.72 15.70 50.02 15.00 16.00 16.70 16.10 14.80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74.00 15.77 58.23 16.50 14.80 13.80 16.80 16.00
评标排序
排序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天
1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250120.49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在各土建施工标段合同工期内全部供完(招标人不排除适当延长供货周期的可能),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IS9001或CMMI质量体系认证- 4282165.84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在各土建施工标段合同工期内全部供完(招标人不排除适当延长供货周期的可能),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候选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元) 负责人 竣工备案 备注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颁奖机构 获奖时间 备注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班子成员
序号 姓名 岗位 编号 专业 备注
山东路瑞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项目经理
泰安索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1 项目经理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1-5-6 - 2021-5-8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066759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地址:/,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85066759)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2021年5月5日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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