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70.3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yfyphcg-(gk)-2023-9
预算金额470.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76901077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YFYPHCG-(GK)-2023-9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703280

最高限价(元):4511000,19228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1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要求,完成岳普湖县耕地、园地表层样样品检测(含容重);林草地表层样样品检测(含容重);耕地、园地剖面样点检测(含容重);林草地剖面样点检测(含容重)。根据自治区要求,林草地表层样及剖面样加测水溶性盐分,电导率,八大离子。
2.岳普湖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 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包括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布局优化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22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样品制备及土样流转。(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须在已公布的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卫生监督所家属院

联系方式:1320907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22楼

联系方式:1769010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7690107757









附件信息:

  • 岳普湖县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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