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规划建设项目(昌吉州)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76.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q2023zb10-cg
预算金额376.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凯伦0994-22099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规划建设项目(昌吉州)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Q2023ZB10-CG
项目名称: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规划建设项目(昌吉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769600
最高限价(元):3769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规划建设项目(昌吉州)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69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提升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装备水平和能力,达到国家土壤监测任务中涉及土壤监测项目的分析能力,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为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土壤玛瑙研磨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10套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活动三年内,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应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在职人员,且提供近半年被委托人社保缴费明细、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保证金:70000.00(柒万元整)。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账号808010012010107666982、开户行行号:(402885600012),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4月12日10:00时-2023年5月5日11:00时)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4、电子标注意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自行承担因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4.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联系方式:0994-2342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
联系方式:0994-220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伦 刘阳
电 话:0994-22099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