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兰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3.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6
公告正文
金兰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金兰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升级项目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 83.68 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 8 29,竣工日期:2022102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6.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7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208 22 日至202208 24 (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2-2022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投标保证金:10000 元(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携现金至开标现场);

交纳形式: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 26 9 40,地点为::芳桥街道文体中心会议室(镇政府斜对面,文明实践所四楼会议室)。(进入大楼严禁抽烟,若经工作人员劝阻后仍未整改,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2月至2022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2月至20227月中任意连续三月)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⑨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严格执行宜兴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项目开评标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接受“行程码、苏康码和门铃码”检验,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基本信息核查登记,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0822日至20220824,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10-81728386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楼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879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11

20220822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投标人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抽签排序:

1、在确定投标人名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后,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

2、按照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3、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后续开评程序(不足5名,全部进入),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

注:

1、如抽签确定的前5名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

2、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办法由招标人和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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