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
预算金额5854万元
招标联系人童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9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法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项目地址: 瑶海区龙岗路与淮南路交口东北角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2-03-25 15:26:4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2]51号

1.4 招标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BZ0059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龙岗路和淮南路交口东北角,占地约123亩,总建筑面积49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998平方米,地下室车库及设备面积约为1499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2531平方米)。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展陈区域主要位于建筑一层及二层,层数为2层。涵盖团史队史馆、粹艺传承馆、科创探知馆、青春合肥逐梦空间四大常设主题体验区,以及青少年综合空间(兼具青少年服务驿站、文创商店、青少年阅读、简餐休闲、临展等公共功能),集多种场馆功能于一体,总布展面积约5201平方米,其中:
一层布展面积约4232平方米,布展区域包括:青少年综合空间1141平方米、团史队史馆958平方米、粹艺传承馆910平方米、科创探知馆1223平方米;
二层布展面积约969平方米,布展区域为:青春合肥逐梦空间969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5854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计划工期约15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建筑一层及二层,面积约5201平方米展陈区域(具体布展设计范围详见建筑图纸),范围为布展区域设计、设备供应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585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成的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类项目除外),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
3.3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书面承诺)。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财务要求:/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10 其他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26日00:00至2022年04月19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地 址:市政务中心A座8楼

邮 编:/

联系人:童妍

电 话:0551-6353756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848083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737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2951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重新评审的通知

各投标人: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因收到异议,经监管部门备案,定于2022年5月11日14时进行重新评审。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项目重新评审的通知.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59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但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须知10.8.4-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需要开标现场密封提交。因公司所在地区为深圳市,疫情反复,个人行程码带*号,前往外地出差开标,各地防疫政策不一致,为防止隔离无法抵达现场,能否将文件密封快递送达。

答:(1)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不予接受。

(2)具体位置从合肥市要素大市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3)如投标人所在地区为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委派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前往开标现场递交(现场递交的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或采用快递方式进行。

如采用快递方式,收件人:李工;电话:0551-66223831、13866719954;接收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快递接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邮递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保证快递的时效性,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并完成签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须保证文件的完好性,如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未密封完好”或“文件损坏”或“无法播放”或“丢失”,相关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3.建议投标人在已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外包装封标袋外再加一层仅注明用途而无投标人名称的外包装封标袋。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否是正本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可以。为节约投标人成本,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纸质版设计方案:1正本+6副本”,现调整为:“纸质版设计方案:1正本+2副本”。

3.招标文件第50页第三章-招标文件第50页中,评分标准内容:发明专利评分,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疑问:发明专利在展馆行业中针对的是科技馆中单个展项制作,本项目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整体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只要求发明专利有明显的指向性和倾向;本次项目更多的是多媒体软件内容的应用,建议改为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都可以加分,或者取消单独的发明专利评分。

答:本条修改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第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3-投标人获奖,2017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承担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疑问: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也属于装饰装修工程,办公室、酒店等类型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项是否可以加分。

答:本项目为展馆布展项目,故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5.招标文件第51页,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疑问:项目负责人已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评分中增加高级职称,要求过高,有指向性和倾向性;建议取消此条评分。

答: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拟创国家级奖项,本项目为整体的重要组成。对项目负责人有较高要求,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6.招标文件第4页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业绩要求-具有已完成的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疑问:具备一致的展览工程一体化业绩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其余类型的公共建筑装饰一体化工程是否可以,如办公室、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装饰工程。

答:本项目为展馆布展项目,故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7.招标文件第四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书面承诺)”疑问:项目经理撤离的书面承诺只适用于周期特别长的土建或大型基础工程项目,而本项目为室内布展工程,布展工程普遍周期短,不适用于承诺形式,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1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本项目不适用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投标时项目经理必须是无在建状态。建议取消书面承诺。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8.第4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书面承诺)”;问:项目经理无其它项目在建是当前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主流要求,也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适用此资格要求的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后从其它在建项目撤离,是否会有造假空间或者是对其它项目的不公平?建议取消书面承诺,需确保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任何在建工程。否则此招标文件有量身定制的嫌疑。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9.第50页,评标办法2.2.3要求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问:展览、展示布展行业正常以实用性专利为主,为对广大投标人一视同仁建议取消发明专利的得分计算。

答:本条修改详见变更部分。

10.第50页,评标办法中对于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问:项目经理一般要求以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为准,增加高级职称为评分条件,有一定的限制性,有碍于公平竞争;问是否可以取消此条。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11.P19、P69商务及技术文件封装和递交要求:问:(1)纸质版本方案,对纸张版式有否有具体要求,是否A3纸张即可?(2)纸质设计方案要求分为六册,“项目展陈工程整体设计”和“五块展陈区域详细设计”单独成册,每册的内容版块是否可以由投标人根据递交成果内容中的要求自行分配?(3)现招标附件中只有一二层建筑图纸。还请提供完整建筑图纸(结构、暖通、消防、给排水等),以及建筑周围景观图纸,以及建筑外观、景观效果图。

答:(1)A3纸张即可,“五块展陈区域详细设计”单独成册的部分也可采用A4。(2)投标人根据递交成果内容自行分配。(3)暂无相关图纸与照片提供。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2.招标文件P4,“3. 投标人资格要求3.3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书面承诺)。”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即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果有其他项目任职是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只是书面承诺从其他任职项目上撤离不严谨,也不合理。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13.招标文件P50,商务评分标准“发明专利评分,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 最高得2分。”问:因展馆内很多内容是以多媒体的形式来表现。建议此条更改为:“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认可。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登记簿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与展馆相关的陈述,或说明该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用于的展馆具体位置,否则不予认可。”

答:本条修改详见变更部分。

14.招标文件P51,“项目负责人评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问:本项目为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资格中已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分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加分,要求过高,有明显倾向和指向性,建议取消高级职称加分。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15.招标文件P65:“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实现集成管理、联动功能。采用网络方式与系统实现无缝集成,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问:这个联动功能,请问具体是和哪个系统联动?联动的功能主要有哪些需求?是红外或者门禁与监控联动。还是红外触发,监控抓拍之类的?

答:联动不限于与本项目防盗报警设备报警信号触发相应监控摄像头画面弹出、抓拍等;也包括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信息化工程中门禁、楼控等系统报警联动接口对接等。

16.招标文件P104:

问:(1)此费用清单是否就是指招标文件P33中的设计费用清单?(2)设计费有单独的招标限价,也没有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是否可以此列留白?(3)是否勾选分项报价?

答:费用清单为整个项目的费用清单,包括设计费及展陈建设费。投标人根据各自投标总报价组成填写费用分项,如不涉及费率、单价,可删除“费率”、“单价”勾选。设计费如不涉及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可以此列留白。

17.暖通工程:(1)按新做报价还是按改造报价?若按新做考虑,空调采用哪种系统,水系统还是氟系统?(2)若按改造报价,土建是否已经全部施工完成,本次报价按末端改造报价?

答:按改造报价,现场已施工水系统,土建墙体施工完成,按末端改造做报价。

18.消防改造工程:土建是否已经全部施工完成,本次报价按末端改造报价?

答:土建墙体施工完成,本次报价按照末端改造做报价。

19.是否能提供与现场一致的竣工图和现场照片?

答:暂无相关图纸与照片提供。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20.排水是不是指的是卫生间给排水?

答:是屋面雨污排水。

21.招标文件油漆、涂料中的推荐品牌不生产防火涂料,建议增加防火涂料品牌:中南牌?

答:推荐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22.附件3推荐参考品牌中“一、LED推荐品牌与技术参数,LED屏参考品牌洲明、利亚德、深圳奥拓”经市场调查“深圳奥拓”品牌与“洲明、利亚德”品牌不是同一档次品牌属于明显的两高一低,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已造成实质上的控标。事实依据:洲明、利亚德,在LED显示屏制造厂商中属于上市公司的龙头企业,产品用于国内,国际大型重要的项目如国庆70周年阅兵、建党100周年,春晚舞台、北京奥运会等,属于国内一线LED显示屏品牌,深圳奥拓品牌主要是提供智能视讯方案在国内,国际大型重要的项目几乎无案例呈现,属于明显的两高一低,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指向性,违背了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基本原则,指向特定的品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求:附件3推荐参考品牌中“一、LED推荐品牌与技术参数,LED屏参考品牌修改为同档次的洲明、利亚德、上海三思”;

答:推荐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23.请问:招标公告中第3.5项,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为展陈工程,涉及工作内容较多,而装饰装修专业涵盖范围较窄且在展陈工作比例较小;请问具备设计能力经验的建筑工程、机电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答: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即可,对职称专业不做要求。

24.招标文件P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4项:“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要求“电子版设计方案:1份(采用光盘或U盘存储介质,采用PPT或PDF格式文件)。自带解说词的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存储介质)。”与招标文件P99,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格式中“包含所有设计方案图纸和文字材料的电子文件(光盘1份)”。请问:关于电子文件提交的存储介质,两处要求不一致。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的提交,是否允许U盘存储?

答:递交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可以采用U盘存储。

25.招标文件P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4项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纸质版设计方案:1正本+6副本。(建议双面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报价文件是否需要打印纸质版(1正本+6副本),且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答:本项目仅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按本补疑约定现场递交。

26.招标文件P99,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格式中第4项第(2)条设计方案文本要求:设计说明(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投资估算)。请问:因本次投标文件已有报价文件,故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中是否可以取消工程投资估算的内容?

答:工程投资估算如在加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已提供,可不在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中重复提供。

27.本次招标附件资料:“3.25附件1-基础性资料(内容策划及展陈大纲、功能布局)”文件中各展馆的展区划分、内容构思及功能空间的划分,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P65-P67中,“各展陈区域展示基本设计需求后附表”对各展馆的展区划分、内容构思及功能空间的划分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份资料为准?

答:针对各展陈区域内容大纲,附件1中内容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可进行优化调整。

28.请问:招标文件P33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同时招标文件P19第10.8.4项,规定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那么,请问:关于招标文件P53-P54评审标准中第2.2.3(2)项:工程施工的针对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期等内容,是否可以放在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第【(8)其他资料】内?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无论放置“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的“其他资料”节点里,还是“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里,建议投标人设置目录,以便评标委员会查看。

29.招标文件P4中“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的职称限定为装饰装修设计相关专业,此项设置缺乏合理性与竞争性。

原因1:结合对比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历年来类似的布展项目,对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均没有单独限制特定专业职称的情形。一般设置为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

类似布展展陈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

安徽博物院《安徽文明史陈列》展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790万元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

2

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馆展教工程深化设计、展品制作及布展施工一体化)

11400万元

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或会展策划师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党性教育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496.74948万元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

4

涡阳县博物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

3560万元

工艺美术(设计)类高级职称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或展示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注册建筑师

5

淮河路256号及三国文化体验馆布展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35652.72万元

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原因2: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职称证书的职称专业未查询到“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同时全国各省份对中、高级职称的发证机构和专业名称的均有区别,设定具体专业作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合理。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安徽省发改委《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四款规定。

建议: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不搞特殊要求,建议修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或高级职称。”

答: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即可,对职称专业不做要求。

30“招标文件P51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经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在评分项中再次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和业绩,三个条件叠加极少单位同时满足,具有倾向性。同时违背安徽省发改委《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皖发改公管(皖发改公管〔2020〕7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

建议删除:“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评分项。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31.对于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发明专利: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出以下异议:

首先,纵观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尤其是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从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及建设目标,到设计原则及总体设计要求,本项目并未要求相关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内容达到发明专利的水平,设置发明专利的评分明显与本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亦无关;其次,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也明确要求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本项目要求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既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无实际存在的必要和意义,而此处的设置显然是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以排斥潜在投标人为手段,扰乱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为目的,以达到背后不可示人的非法目标,强烈建议删除此项不合理评分要求。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据2: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重点整治问题:“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依据3:安徽省发改委《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皖发改公管(皖发改公管〔2020〕705号)明确规定:“不得抬高对投标人及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资质资格等级要求”、“不得设置市场主体充分竞争的其他显性隐性的招标条件和要求”。依据4:《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9、(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综合以上,我司认为此发明专利的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意见》、《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强烈建议删除此项不合理评分要求。

答:本条修改详见变更部分。

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发明专利相关规定为:“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认可。专利权人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登记簿扫描件,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发明专利与展馆相关的陈述,或说明该发明专利可用于的展馆具体位置,否则不予认可。”
经咨询知识产权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后,知识产权局只颁发发明专利证书不颁发专利登记簿。发明专利证书就是发明专利最直接证明资料。专利登记簿证明专利登记簿出具时间前的专利信息,专利登记簿出具之后的信息其无法证明。例如“两年前的专利登记簿无证明效力。”

建议此评分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截图或开标日之前半个月的专利登记簿扫描件”

答:此项按原招标文件不进行调整。

33.招标文件19页规定电子版设计方案采用PPT或PDF格式,招标文件99页规定设计方案采用doc格式,前后要求格式不一致。因设计方案一般为ppt或PDF格式,建议采用ppt或PDF格式,请明确。

答:电子版设计方案采用PPT或PDF格式或doc格式均可。

34.编制系统中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及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具体是上传什么资料?

答:此项无须编辑。

35.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上传到编制系统中?如需上传,上传到哪个节点?

答:本项目仅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按本补疑约定现场递交。“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无须上传至加密投标文件中。

36.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唱标信息”中的自动生成的采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需要修改?

答:可不修改。

37.招标文件第65-67页各展陈区域展示基本设计需求表中要求:团史队史馆设有“前厅、合肥共青团发展史展区、中国少先队发展史展区、青少年主题教育区”四大分主题展区;粹艺传承馆可设“前厅、国学粹艺区、 多彩文化街、传统技艺创工坊”等分主题区域;科创探知馆可设“科技强国”梦智库、“合肥创新”超脑站、“智慧生活”未来城等分主题体验区;青春合肥逐梦空间以“我的梦、合肥梦、中国梦、世界梦”展开。该部分各展陈区域要求内容与附件1-基础性资料(内容策划及展陈大纲、功能布局)中要求内容不相一致。

问:各展陈区域内容大纲应以标书要求还是附件1内容为准?或者是否可结合要求自行发挥?

答:针对各展陈区域内容大纲,附件1中内容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可进行优化调整。

38.招标文件P104页,二、费用清单格式

问:1、以下截图红框内,“□分项报价 □单价 □费率”列项是否为勾选项,勾选其中一项填写对应数据?如否应如何填写?

2、“□费率”是什么费率?

答:费用清单为整个项目的费用清单,包括设计费及展陈建设费。投标人根据各自投标总报价组成填写费用分项,如不涉及费率、单价,可删除“费率”、“单价”勾选。

39.招标文件P33页,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1)投标函(含报价);(2)设计费用清单。

招标文件P102页,目录:一、投标函 二、费用清单 三、其他资料。P104页,二、费用清单格式

问:P104页的费用清单报价格式是否为设计费的费用清单格式?还是整个项目的费用清单格式(设计费+展陈建设费)?

答:费用清单为整个项目的费用清单,包括设计费及展陈建设费。

40.招标文件P99页,

问:“二、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格式”文件里要求提供实施该方案的投资估算,各投标人设计的方案投资估算中展陈建设费和设计费将会与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报价出现在设计方案技术文件是否合理?如提供后是否会造成否定投标?

答:工程投资估算如在加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已提供,可不在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中重复提供。

41.招标文件69页“设计方案分为六册:对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整体设计并提交成果(单独成册)。对五块展陈区域详细设计并提交成果(每块展陈区域单独成册)。”

问:整体设计已经包含了分区设计的内容,每块展陈区域再单独成册,内容重复。所有文本需要打印1正6副,合计共有42本纸质设计方案,会造成纸质设计方案沉重,投标时不方便携带,是否可删除“每块展陈区域单独成册”的要求?

答:为节约投标人成本,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纸质版设计方案:1正本+6副本”,现调整为:“纸质版设计方案:1正本+2副本”。

42.招标文件19页电子版设计方案、纸质版设计方案、“自带解说词的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是否分别单独密封?纸质版设计方案盖章有什么具体要求?为了保证设计效果及图纸清晰,建议只在封面和骑缝盖章即可。

答:投标人可分别单独密封,也可放置一起整体密封。纸质版设计方案的盖章无特殊要求,投标人在外包装封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3.招标文件第1页,评分标准内容:投标人获奖,2017 年1 月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承担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 分,满分3 分。其中提出注释: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质疑问题:其中提到的“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中是否出现错别字?应该是“包含”而非“不含”?。

答:此条表述并无错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4.招标文件第51页,评分标准内容: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 分。

质疑问题:在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已经对项目负责人提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又在评分中增加高级职称,此项要求疑似有指向性和倾向性;建议取消。取消后的分数可以纳入“发明专利”的评分分数中。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45.招标文件第51页,评分标准内容:投标人业绩,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成的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类项目除外),且单个合同中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总金额不少于4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而在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已完成的展馆布展类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类项目除外),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

质疑问题:首先金额前后不一致,其次根据现行招投标法规定,特定金额业绩不宜作为评分项。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相关,特定金额合同业绩条件的设置,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认定,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建议取消该项评分标准或降低合同金额。

答:此项按原文件执行,不进行调整。

46.招标文件54页“技术评分标准”中“工程施工的针对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至55页“质保期”等内容是放到“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里?还是放到“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除外)”的“十一、其他资料”节点里?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无论放置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除外)”的“其他资料”节点里,还是现场递交的纸质“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里,都建议投标人设置目录,以便评标委员会查看。

47.一、多功能厅LED显示系统:

LED 全彩屏(主屏)

2、★点间距≤2.5mm,底壳材质:铝;像素密度≥160000 点/㎡,模组采用标准 16:9 尺寸;(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7、★标签耐久性:用蘸水的棉布用手擦拭 15s,然后用蘸有正已焕的棉布擦拭 15s,擦拭后标记应当清晰,标记铭牌应当不可能被轻易揭掉,而且不得出现卷边;(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CNAS 和 CMA 标识。)

12、★具有提高 LED 显示屏显示品质的方法及其装置的技术,提供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17、★所投 LED 显示屏型号具有符合 CESI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ESI-PC-0D74 中 HDR2.0 的要求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19、★投标人所投 LED 全彩屏(主屏)型号具有符合 TIRT-GK-JS-55-2020 产品标准,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的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LED全彩屏(接收卡)

3、★集成网络变压器:集成网络变压器一全面解决 hub layout 难度大,产品一致性差,误码率等问题,让信号传输更稳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8、★ 抽行抽列,模组乱序扫描:支持抽行抽通道模组点亮无需单独定制程序,支持模组乱序扫描;(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10、★Mapping 功能 : Mapping 功能开启,每个箱体上会显示数字,清楚告诉您当前箱体是哪个网☐下的哪张接收卡, 直观的看到显示屏连接状况。从此让箱体排查变得轻松简单,快速定位问题箱体,再也无需再爬上爬下,根据走线更改连屏文件即可;(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CNAS 和 CMA 标识。)

综合播控系统

4、★信号传输支持千兆网络连接;支持 LED显示屏拼接;支持信号自由缩放、漫游显示;支持软拼接、硬拼接功能:通过控制多视频服务器的输出实现屏幕画面拼接的功能,通过调整多视频控制器的画面排序实现屏幕画面拼接的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二、技术评审要求:

LED全彩屏(电源)

★额定输入电压:200-240VAC;输入频率:50Hz;空载功耗:5W;额定输出电压:4.5V;额定输出电流:40A;电压过冲:5%Vout;纹波噪音:200Mv;动态负载:10%-100%Load:≤800mV(峰值);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条幕屏

1、★模组表面结构:带面罩设计,不反射环境光,对比度高,色彩柔和,LED 显示屏安装有防眩光黑色面罩;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LED全彩屏控制软件

1、★升级硬件程序:持升级接收卡、发送卡的硬件程序,密码修改;云监控:支持将显示屏注册到云平台的 云监控服务,实现远程集中监控显示屏的工作状况;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含 CNAS 和 CMA 标识。

事实依据:

1、以上参数具有唯一性参数,据了解以上参数业内利亚德才能满足,其余推荐品牌联建、洲明均不能同时满足所有要求,市面其他品牌已没有可以满足参数要求的;

修改建议:删除以上参数标星项

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第(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上述各项设备参数。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内容

本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

发明专利

2分

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认可。专利权人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登记簿扫描件,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发明专利与展馆相关的陈述,或说明该发明专利可用于的展馆具体位置,否则不予认可。

”为增加竞争性,现调整为:“

发明专利

2分

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投标人具有与展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认可。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登记簿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发明专利(或软件)与展馆相关的陈述,或说明该发明专利(或软件)可用于的展馆具体位置,否则不予认可。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2年4月29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关于企业更名通知:

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更名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由“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地址:市政务中心A座8楼

联系人:童工

联系方式:0551-6353756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展陈项目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编号:2022BFFBZ0059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深圳市杰尔斯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园槟榔道2-1号创意保税园2栋B座6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伍佰玖拾柒万陆仟伍佰陆拾元壹角柒分(¥45976560.1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

地址: 市政务中心A座8楼

联系人: 童妍

联系方式:0551-635375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莹 联系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5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委托,2022年03月26日发布公告,对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展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2022年04月29日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晓鸿,陈春森,熊晓玲,胡育红,王丹丹,李锐,王晓华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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