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3.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lzb2023012
预算金额26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宝玉0453-6679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LZB2023012
项目名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预算金额:26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全面负责管理人聘任中介机构工作场所的场务管理。
2、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主持、参加或列席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破产当事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发表律师意见或建议。
3、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草拟《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接受管理人委托,依法协助管理人审核、起草向法院提交《工作报告》、《破产财产清算报告》、《和解整顿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文书。
5、根据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做好以下工作: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各种撤销权、取回权等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起草债权人会议的相关文件;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6、接受管理人委托,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上给予专业指导。
7、起草破产清算审计报告。
8、在破产管理人管理企业财产时,提供合理建议和指导,在破产清算审计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9、出席债权人会议及作为专家证人出席破产案件有关的庭审等。
10、根据审计报告中审定的资产和负债数据,对破产企业的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及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出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11、按项目进展的需要或管理人要求制作或审查相关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法律文件。
12、在调查分析与论证的基础上,制作并完成《职工安置方案》草案、《人员分流安置方案》草案和《职工情况专项尽职调查报告》草案。对安置中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责任出具法律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多种职工安置渠道的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出具法律意见。对职工各项社保待遇情况、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债权认定及审核出具法律意见。针对安置工作的进展,与职工进行谈判。
13、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14、协助制定重组后公司章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15、处理企业清算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
16、代理在清算或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后续与该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全部结束且后续与该项目联合体相关的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
最高限价:263.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全部结束且后续与该项目联合体相关的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内,具有破产清算的会计师审计能力和资产评估能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工作。其中按协议书指明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监督等工作,但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方式:请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持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律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地址:牡丹江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3-6171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联系方式:周宝玉0453-667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宝玉
电 话: 0453-6679238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LZB2023012
项目名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预算金额:26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全面负责管理人聘任中介机构工作场所的场务管理。
2、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主持、参加或列席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破产当事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发表律师意见或建议。
3、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草拟《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接受管理人委托,依法协助管理人审核、起草向法院提交《工作报告》、《破产财产清算报告》、《和解整顿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文书。
5、根据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做好以下工作: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各种撤销权、取回权等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起草债权人会议的相关文件;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6、接受管理人委托,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上给予专业指导。
7、起草破产清算审计报告。
8、在破产管理人管理企业财产时,提供合理建议和指导,在破产清算审计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9、出席债权人会议及作为专家证人出席破产案件有关的庭审等。
10、根据审计报告中审定的资产和负债数据,对破产企业的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及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出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11、按项目进展的需要或管理人要求制作或审查相关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法律文件。
12、在调查分析与论证的基础上,制作并完成《职工安置方案》草案、《人员分流安置方案》草案和《职工情况专项尽职调查报告》草案。对安置中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责任出具法律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多种职工安置渠道的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出具法律意见。对职工各项社保待遇情况、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债权认定及审核出具法律意见。针对安置工作的进展,与职工进行谈判。
13、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14、协助制定重组后公司章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15、处理企业清算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
16、代理在清算或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后续与该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全部结束且后续与该项目联合体相关的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
最高限价:263.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全部结束且后续与该项目联合体相关的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内,具有破产清算的会计师审计能力和资产评估能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工作。其中按协议书指明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监督等工作,但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方式:请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持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律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地址:牡丹江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3-6171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联系方式:周宝玉0453-667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宝玉
电 话: 0453-667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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