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晋能控股装备制造华昱公司气化车间备件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52300247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5-28 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5-30 1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HY1601060001
物料名称:称重给煤机清扫链条
规格型号:X-1501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纠偏立辊
规格型号:φ46*100mm,主轴外螺纹M16*50mm,外表面尼龙
品牌:
采购数量:10
物料代码:HY1601060005
物料名称:主驱动滚筒
规格型号:φ260*1100胶面菱形槽
品牌:
采购数量:1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周村村华昱煤化工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复印件、企业简介、与报价货物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②近三年相关配件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出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配件运抵交货地点(提供相应单据,包括:①由买受人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货证明”;②配件的详细装箱清单;③配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④运转测试记录),且现场安装完毕,配件运行验收合格,在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配件运行三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出卖人合同总价款的60%;(承兑结算)
3、剩余10%质量保证金(承兑结算),质保期为配件使用12个月。
四、交货要求:
1、出卖人以汽运方式运输按买受人指定时间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2、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损坏货物,
五、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六、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 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七、供应商违约规定:
1、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 个月;
2、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3、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以上并列入晋能控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八、本批配件需试用三个月,使用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签定合同。
四、技术条款:技术要求:
一、配件使用位置:
称重给煤机主机型号:F55,原厂家: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标准: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若国家标准没有规定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验收及质量要求:
1、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出卖人重新更换新品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请制造商报清楚各自品牌商标
七、资质要求: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5-28 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5-30 1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HY1601060001
物料名称:称重给煤机清扫链条
规格型号:X-1501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纠偏立辊
规格型号:φ46*100mm,主轴外螺纹M16*50mm,外表面尼龙
品牌:
采购数量:10
物料代码:HY1601060005
物料名称:主驱动滚筒
规格型号:φ260*1100胶面菱形槽
品牌:
采购数量:1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周村村华昱煤化工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复印件、企业简介、与报价货物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②近三年相关配件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出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配件运抵交货地点(提供相应单据,包括:①由买受人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货证明”;②配件的详细装箱清单;③配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④运转测试记录),且现场安装完毕,配件运行验收合格,在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配件运行三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出卖人合同总价款的60%;(承兑结算)
3、剩余10%质量保证金(承兑结算),质保期为配件使用12个月。
四、交货要求:
1、出卖人以汽运方式运输按买受人指定时间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2、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损坏货物,
五、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六、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 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七、供应商违约规定:
1、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 个月;
2、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3、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以上并列入晋能控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八、本批配件需试用三个月,使用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签定合同。
四、技术条款:技术要求:
一、配件使用位置:
称重给煤机主机型号:F55,原厂家: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标准: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若国家标准没有规定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验收及质量要求:
1、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出卖人重新更换新品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请制造商报清楚各自品牌商标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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