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综合评估法通用服务本地化服务工程咨询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踏勘现场踏勘项目现场客服主管物业管理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客服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绿化设施的维护清洁卫生化粪池清淤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理道明暗沟维修服务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人员培训方案高档办公用品住房装修房屋结构汽车建筑部件通讯工具电梯轿厢门消防栓小区路灯小区污水泵楼内公灯监控设施公共设施维修小区及住宅设有固定电话有限电视系统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疏通日常运行做好小区业主入住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档案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社区文化管理业主资料档案装修垃圾及时清运日常维修养护非机动车库卫生保洁每月清扫生活垃圾垃圾收集容器保洁车大堂地面信报箱大堂玻璃候梯厅墙面楼内地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指示牌灯具地面清洗面板电梯轿厢地面石材地面天台屋面庭院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巡视保洁广场地面砖全天候保洁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雨蓬门头有害生物防治扫雪铲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火警应急预案演习监控影像资料监控中心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疏散指示灯道闸停车场消防器材地下停车库公用车位绿化养护草坪修剪树木修剪花灌木增施追肥花坛花境树干涂白绿化工作2次并对植物的养护共用设施设备巡视检查特种设备设备机房鼠药盒粘鼠板挡鼠板消防灭火器材结构构件外墙贴面砖石屋檐阳台防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室内地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屋面防水雨落管侧石管井沟渠屋面泄水沟疏通排水畅通屋顶大门围墙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防雷装置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盘管水处理测温供水管道阀门压力容器仪表新风机空气处理机表冷器箱体风管二次供水设备二次供水设施消毒设备水箱间水泵房供水系统润滑剂设施整体养护蓄水池排水系统排水设施窨井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室内照明室外照明时间控制器应急照明蓄电池高压柜高压线路中央信号屏做好记录干式变压器油浸变压器低压柜电气安全接地电阻低压配电箱低压线路双路互投开关电动机电源控制柜电器装置控制设备远控装置节能装置电气检测预防性试验高压个人防护用品直流屏高压电缆内部结算电能表变配电室安全防范系统对讲门口机按键显示屏网络控制箱红外对射探测器图像采集设备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摄像机聚焦红外夜视解码器云台巡更点存储记录读卡器键盘紧急报警装置消防安全防范综合管理消防演练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每日机柜表面清洁机柜内部设备除尘模块手动报警装置备用电源消防广播系统设备表面清洁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电话插孔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器防排烟系统防排烟风机风口防火阀防火分隔系统防火卷帘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电控箱水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消防泵喷淋泵燃气警示标识燃气管道燃气立管装潢垃圾清运小区保安工程维修小区公共区域维修材料费电梯维保年检维修材料保绿垃圾分类小区自管配电房维保配件更换自来水消防用水系统计量设备停车费用社会保险工会教育经费物业费室外及公共区域招牌广告牌污水管道化粪池吸粪清淤井盖室外健身器材楼道灯监控系统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辆停放垃圾桶垃圾收集运输小区道路等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绿地花草树木标准桶果皮箱建筑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5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服务类
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2023BTBWZ0103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合 肥 包 河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有 限 公 司
(盖单位章)
日 期:2023 年 6 月 5 日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服务类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2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3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3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4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4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15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6 1. 总则............................................................................................................................................ 17 2. 招标文件.................................................................................................................................... 20 3. 投标文件.................................................................................................................................... 21 4. 投标............................................................................................................................................ 24 5. 开标............................................................................................................................................ 26 6. 评标............................................................................................................................................ 26 7. 合同授予.................................................................................................................................... 2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 9. 纪律和监督................................................................................................................................ 2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31 1. 评标方法................................................................................................................................... 41 2. 评审标准................................................................................................................................... 41 3. 评标程序...................................................................................................................................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9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80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50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BWZ01030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TBWZ0103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483.84 万元
2.8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 年 6-7 月
2.9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 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2.10 招标范围: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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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 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 段。
3.8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6 月 6 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 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
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51,6622038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 7 号楼 第 2 页/共 1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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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层 5 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包河区常青街道龙图路与潜口路交口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51-6341797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 7 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51、6622038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关麓路与龙图路交叉路口往南约 120 米
电 话:0551-63506120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
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
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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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招标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招标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1.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招标公告
1.1.8合同估算价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淝南家园小区、淝南工业园区、梅兰 家园
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录 1 (2)业绩要求:见附录 2 (3)信誉要求:见附录 3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 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5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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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 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 确认。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 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 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3.2.3报价方式☑总价:___ □单价:___ □费率:___ □定价:___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463.68 万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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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3.4.5特别提醒/
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 形/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1服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 求(1)本 招 标 项 目 重 点 难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___/______。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
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是否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 不允许□允许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 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 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标段投标文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 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不得开启 银行保函封套:/
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及 银行保函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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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 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5)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 多标段开标顺序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家;第二中标候选人 1 家(如有)。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_3__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 延至首个工作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是 □否
7.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投 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履约保证金(1)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 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中标金额的 2%; (3)收取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 员会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合同履约完成后 30 日历日内退还 (6)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 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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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 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 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 均予以认可; (7)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 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 责 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图纸获取说明/
10.1.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如有)、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如有)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 看。
10.1.3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2.1投标所需资料(1)对于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需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扫 描后通过相应端口上传。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超过 200M,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小,并完成投标文件 的制作,防止缺项漏项。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 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 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 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例如,某 证书已不在有效期内,但该证书发证机构或者相关主管部 门约定可以继续使用的,评标委员会应从其约定并在评标 中予以认可。 (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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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10.2.2相关政策要求
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 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 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 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 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 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 间要求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 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 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 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 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 务 费 以 中 标 价 为 计 算 基 数 , 参 照 国 家 计 委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人在报 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 支付。
10.5其他(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 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将记 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 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 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 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 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 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3)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监管部门将依 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①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 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 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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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 理; ③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 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④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 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 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异议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 “委托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 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 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 释。
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8.1付款方式按季度分比例平均支付,付款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 20 个日历日内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
10.8.2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 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1)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 号; (2)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 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3)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 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4)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 证金扫描件(如采用)
10.8.3特别提示1.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 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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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 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 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 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 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 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容为 准。
10.8.4本地化服务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具有固定的办 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注册成 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设 立服务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4)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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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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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将
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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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数 量资历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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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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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为准):
1.4.4(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 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 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 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 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 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3.4.5/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 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 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 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 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 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 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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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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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
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工程咨询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 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
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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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
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
服务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
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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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
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
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
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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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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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含报价);
(2)分项报价表(如有);
(3)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 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并填写分项报价表(如有)。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 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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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 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 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 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 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 情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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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
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
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
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
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 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 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 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接收。
4.1.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 同时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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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 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 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 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 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 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 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 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 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 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 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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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 解密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 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 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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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
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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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 公示中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 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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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第 29 页/共 1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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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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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段 数量/
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47 分 (2)技术部分:43 分 (3)投标报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价格分评标基 准价计算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 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报价合理性得 分评标基准价 计算/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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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 晰可辨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 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 形
未出现投标报 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人在 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不存在禁止投 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 提供相关证明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2 项规定
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投标文件 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其他实质性要 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 的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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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 进行投标的情形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 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 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其它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 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3(1)商务评分 标准项目经理6 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 2 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一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书(或高级保安管理师证书),得 2 分。 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 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地市级的得 1 分,满 分 2 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 (1)针对第 1-2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 件。 (2)针对第 3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 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 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无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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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 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 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 缴纳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客服主管6 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 2 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具有四级(或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技 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 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 会(或学会)颁发的物业类(或客服类)个人 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地市级的得 1 分,满分 2 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 (1)针对第 1-2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 件。 (2)针对第 3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 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 扫描件,须能体现客服主管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 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 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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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客服主管 缴纳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综合主管6 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 2 分;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证书),得 2 分。 3、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 员,高级(或三级)及以上的,得 2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为综合主管 缴纳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环境主管5 分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 1 分; 2、具有垃圾分类工程师证书,得 2 分。 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 会(或学会)颁发的保洁类(或环境类)个人 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地市级的得 1 分,满分 2 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 (1)针对第 1-2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 件。 (2)针对第 3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 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 扫描件,须能体现环境主管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 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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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 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环境主管缴纳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 保证明材料。
体系认证6 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诚信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2、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物业管理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 每类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计取一次。投标文件 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 分。
投标人荣誉6 分1、自2019年 1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 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物业类荣誉,地市级 及以上的得 2 分。 2、自2019年 1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文 明单位”荣誉的,得 2 分。 3、自2019年 1月 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示 范单位”或“先进集体”荣誉的,得 2 分。注:(1)本项满分 6 分;同一荣誉仅以最高 分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 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 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如为 投标人单位获奖的,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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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称、获奖时间,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 单位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 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 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投标人业绩12 分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的,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2、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中,若物业服务 中小区整体类型属性为回迁小区(或安置小区 或复建点)的,每个业绩增加 2 分,满分 6 分。注: (1)正在履约和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2)投标人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 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小区类型、签订时间等 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 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3(2)技术评分 标准提高物业管理 服务水平的整 体设想及策划8 分投标人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本项目特 点,提出相应的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 设想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①高标准、高水平管理的措施;管理深度和广 度的做法; ②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贴心服务的意识;③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洁净环境的设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提高物业管理 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综合评审。(1)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强的,得 4<F≤8 分; (2)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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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强的,得 2<F≤4 分; (3)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一般的,得 0<F≤2 分; (4)内容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 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日常 物业管理方案10 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 的日常物业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 面: ①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方案; ②客服服务方案; ③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 ⑤绿化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物业管理 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强的,得 5<F≤10 分; (2)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较强的,得 2<F≤5 分; (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一般的,得 0<F≤2 分; (4)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 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各项指标承诺 采取的措施8 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 的各项指标承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方面: ①房屋完好率; ②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③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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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绿化完好率; ⑤清洁、保洁率; ⑥道路完好率及使用率; ⑦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明暗沟 完好率;⑧路灯完好率; ⑨区域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⑩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 ⑪业主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⑫维修服务回访率; ⑬业主满意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指标承诺 采取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措施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强的,得 4<F≤8 分; (2)措施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较强的,得 2<F≤4 分; (3)措施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一般的,得 0<F≤2 分; (4)措施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 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对突发性事件 的应急预案8 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 的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评标委员会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 综合评审。 (1)预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强的,得 4<F≤8 分; (2)预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较强的,得 2<F≤4 分; (3)预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一般的,得 0<F≤2 分; (4)预案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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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人员培训方案9 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 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①人员的配备:各类人员数量、文化素质等;②人员的管理: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奖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 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强的,得 4<F≤9 分; (2)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较强的,得 2<F≤4 分; (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 性一般的,得 0<F≤2 分; (4)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 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2.2.3(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价格分1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满 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 标价权重分值。
合理性得分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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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使用相同的项目 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 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 与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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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3. 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 及技术
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第 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

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3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 术
文件、报价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投标人本章第 2.2.3 项第(1)~(3)
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平均值确定。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 投标人得分=A+B+C。
3.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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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 否
决其投标。
3.4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 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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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
正。
3.5.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评标结果
3.6.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要求如下),并将信用查询结果 作
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如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信用查询要求: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 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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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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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招标人):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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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组
织的 方式采购活动,经 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
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之
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 果下
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
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1.2.2服务内容:;
1.2.3服务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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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价格:
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5.3服务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 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 价格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 到前述最高限额之
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
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 方可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 最高限额为
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
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 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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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的,或者 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 或者采取其他 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 诈行为(即:以谎 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
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 方继 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失;任何 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 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 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
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 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
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 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 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 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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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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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 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 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 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 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 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 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 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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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 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 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 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 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 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 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 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 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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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 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 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 的裁定意见。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六条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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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保证金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日就(标段编号)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 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 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 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 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 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 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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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话: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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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淝南家园小区、淝南工业园区、梅兰家园。
淝南家园小区是常青街道淝南社区拆迁安置小区,包括一期、二期范围:东至徽州大道、西至桐城南路、北至祁门路、南至龙川路。共 42 栋住宅楼,62 个单元,2731 套住宅,住宅 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项目总建筑面积 33.6 万平方米,南北区共 6 个出入口,小区实行 全封闭式管理。
淝南工业区范围:徽州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西北角,合宁高速以南。共 8 栋厂房,项目 总建筑面积 1.39 万平方米,共 1 个出入口,厂区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梅兰家园范围:徽州大道与龙川路交口西北角。共 3 栋住宅楼,180 户,项目总建筑面 积 1.68 万平方米,共 1 个出入口,小区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复建安置住宅小区,住宅楼均为 11-13 层。
3、水、电、燃气配套设备:住宅水、电、燃气表均出户。
4、小区公共部分的水、电另行分表计量,由中标人代收。
小区电梯、消防、小区路灯、小区污水泵、楼内公灯、监控设施、其他公共设施维修、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纳入投标报价总价内。(淝南家园小区所有公共水电费 由中标人缴纳、淝南工业区和梅兰家园所有公共水电费由招标人缴纳)
5、小区雨、污水分流排入市政管道。
6、小区及住宅设有固定电话、有限电视系统。
7、垃圾处理。目前小区设立 8 处垃圾分类收集房,采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方式,中标人定时运到垃圾中转站。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本项目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包括本项目四至范围内,污水管网、化粪池清淤等,不包括小学、幼儿园等院内卫生)。
2、本项目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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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的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4、本项目区域绿化的养护、管理。
5、做好小区业主入住管理和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进行监督,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建立业主及使用人档案资料的管理。
6、专项服务、特约服务及社区文化管理。
7、中标人不得转包物业服务内容。
8、政策、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 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办公场所 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三)工作时间
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周一至周日)不低于 10 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 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四)日常管理与服务
(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 秩序、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装 饰装修管理档案、日常运行档案、内部管理档案等),设有专职人员、档案资料室;归档及 时、完整,便于查询。
(5)使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管理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记录、收费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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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饰装修 期间,每日巡查 1 次现场,做好记录;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 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示;装饰装修 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装 修垃圾及时清运。
(7)在物业共用部位显著位置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个小时内,一般修理一日内完成(预约除外);由专业单位 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 2 个工 作日内处理回复;有报修、维修、处理记录,维修完成后 48 小时内回访,回访率不低于 80%。
(8)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 安全部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9)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 内张帖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11)每月组织 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做好记录。
(12)每年组织业主代表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1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
(14)每年至少公开征集 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 80%以上,公示 整改情况。
(15)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16)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 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17)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8)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 美化装饰;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19)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 务;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 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2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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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 门处理。
(22)清理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等公共区域违规占用,保障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23)配合街道与社区开展红色领航和美小区建设。
(五)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1、清扫保洁时间
实行单班制,清扫在早上 7:00 和下午 14:30 之前完成,清扫结束后巡回保洁。上午保 洁时间至 11:00,下午保洁时间至 5:00(冬季)或 6:00(夏季)。清扫保洁时间如有变动,应服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单位的统一安排。若遇重大保障任务、检查等,根据招标人及上级 主管单位要求,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延长工作时间。
2、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房,有分类标志。做好业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集中投 放设置垃圾收集房。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3)每 2 周清洗 1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
(4)每日清运 1 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
3、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楼内
(1)每日清洁 1 次、每日清拖 1 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 3 次信报箱、大堂玻璃;每月 天刮 2 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 2 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 1-2 次。
(2)每日清洁 1 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 2 次;每周擦拭 3 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月擦拭 4 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灯具每季度除尘 1 次;每日巡视保洁 1-2 次。
(3)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电梯
(1)每日擦拭 1 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 1 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 2 次。
(2)不锈钢面或其他装饰材料的电梯,每月护理 3 次。石材地面的电梯每月养护 1 次。
天台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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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清扫 1 次楼顶天台、屋面。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 1-2 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庭院
(1)每日清扫 1 次道路、两侧人行道,巡视保洁 2 次;广场地面砖每半月冲洗一次,全天候保洁。
(2)每周清洁 1-2 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 2 月清洁 1 次雨蓬、门头等。
4、有害生物防治
(1)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
(2)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
(1)雨后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2)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 次日 10 时前清扫干净。
6、卫生事件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 毒。
7、检查记录
(1)每日检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2)每月全面检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3)清洁档案齐全。
(六)公共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 周岁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80%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3、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4、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
5、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6、出入口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主次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巡岗人员(21:00—次日 5:00),并有详细交接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7、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 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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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 理处与警方。
9、安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10、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
11、小区应有火警等警情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2 次的应急预案演习。设有安防 控制室的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 30 日备查。
12、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 卡等五项以上技防设施,24 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影像 资料,应当留存 15 日备查。
13、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管 理处与警方;接到住户紧急求助时,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14、在强降雨、雪天气期间,备勤人员 24 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专业人员的 20%,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15、记录与档案。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七)停车管理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 标志。
6、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24 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车库配置道闸等设施设备。相关卫生管理费 用标准与招标人协商。
8、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月清拖 1 次。
10、公用车位不得上地锁,不得拉绳子,不得摆障碍物占位。
11、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做到 24 小时畅通。
12、小区内绿地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13、车库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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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共绿化养护
1、基本要求
(1)小区绿地率达 40%以上。
(2)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 10%以上。
(3)利用植物、山石、水景等设置景点,且与环境协调。
(4)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总面 积的 0.5%以上。
(5)绿地保存率 100%,乔、灌、草等保存率 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2、草坪
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 8cm;随时清除杂草,目视无杂草;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及时做 好病虫害防治;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率低于 5%。
3、树木
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四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 剪,每年不少于六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 于四次,基本无枯枝;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防治结合、及时灭治,无病虫害发生;树木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花坛花境:一年中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缺枝倒伏不超过三处;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适 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4、垃圾处理
绿化垃圾能随时清理干净,无垃圾堆放过夜情况。
5、树干涂白
涂白时间一般在 11 月上旬至 12 月中旬,小区内的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
6、检查记录
(1)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绿化档案齐全。
(3)每月至少检查绿化工作 2 次并对植物的养护情况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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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
1、综合管理
(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6)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 录。
(7)设备机房。 每日巡视 2 次、每周清洁 1 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按规范设置鼠 药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 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 向标志;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
2、共用部位
(一)房屋结构
(1)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2)每半年检查 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
(3)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 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
(二)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 1 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 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周巡查 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 录。
(3)每季度检查 1 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 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 好记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三)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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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巡查 2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 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月 1 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理道进行清扫、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每 年 6 月至 9 月每月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 及时修理。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
(3)每月巡查 2 次大门、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月巡查 2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按 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5)每年检测 1 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空调系统
(1)温度控制符合节能要求,有节水节电具体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进行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年检查 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3)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4)每月清洗消毒 1 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每年清洗消毒 2 次 风机盘管滤网;每两年清洗消毒 1 次风管。
4、二次供水设备
(1)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2)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每日巡视 2 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
(4)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
(5)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 1 次整体养护。
(6)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1 次,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 处理。
(7)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 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5、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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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市排水管理机构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
(2)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3)污水泵。每周巡视 1-2 次,每季度养护 1 次。
(4)窨井、化粪池。定期检查,每半年清掏 1 次。
6、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
(1)室内照明。每周巡检 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2 日内修复。(2)室外照明。每周巡检 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3 日内修复;适时 调整时间控制器。
(3)应急照明。每周巡检 2 次,故障即时修复;断电后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 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每季度活化 1 次蓄电池。
(4) 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周巡检 1 次高压柜;定期进行设备和线路的检测;每年活 化 1 次直流屏蓄电池;每 2 年检测 1 次中央信号屏;做好记录。
(5)干式变压器。每日巡检 1 次,做好记录。
(6)油浸变压器。每日巡检 1 次,做好记录。
(7)低压柜。每周巡检 1 次;每半年养护 1 次;每年检查 2 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 1 次接地电阻;每年校验 1 次仪表;做好记录。
(8)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月巡检 3 次;每年养护 1 次;每半年切换 1 次双路互 投开关;做好记录。
(9)电动机。每周巡检 1 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0)控制柜。每周巡检 1 次;每年养护 2 次。每半年校正各种电器装置或控制设备的 设定值。每年检查 1 次各类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做好记录。
(11)电气检测。每 2 年 1 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 2 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每 2 年检 测 1 次直流屏;每 2 年检测 1 次高压电缆;每年校验 1 次内部结算电能表;做好记录。(12)变配电室。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完备。
7、安全防范系统
(1)对讲门口机。每月检查 3 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2)网络控制箱。每半年度检查 1 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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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外对射探测器。每 2 月检查 1 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 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4)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 2 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 3 次;每半年 内部除尘 1 次。
(5)摄像机。每季度检查 1 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 1 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 1 次。
(6)解码器。每季度检查 1 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7)云台。每季度检查 1 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8)巡更点。每月检查 1 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 1 次。
(9)读卡器。每月检查键盘、防水 3 次,表面清洁 1 次。
8、电梯
(1)24 小时运行。
(2)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与主梯同时运行。
(3)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 理人员须在 15 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每半年 1 月 15 日和 7 月 15 日进行 1 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5)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 梯定期检验计划。
(6)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
(7)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
(8)轿厢内规范张帖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乘梯安全须知。
(十)消防安全防范
1、综合管理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 1 次消防演练,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相关人员 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3)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消防控制室设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 贴在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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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周防火巡查 3-4 次;每周专项检查 1 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 志、疏散通道等。
(6)每年对员工进行 4 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 2 次业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日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机柜 内部设备除尘 1 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2)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
每半年巡查 1 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半年表面清洁 1 次;探测器投入运行 2 年后,每隔 3 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3)备用电源
每季度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 1 次。
(二)消防广播系统
每日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季度机柜内部除尘 1 次,设备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机柜内 的设备内部除尘 1 次。每季度检查 1 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 音设备、扬声器等。
(三)防排烟系统
每季度养护 1 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四)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 除尘 1 次;每月防火门附件检查 1 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五)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 1 次室外消火栓,每半年室内消火栓养护 1 次,设施整体养护 1 次。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 1 次,每季度润滑检查 1 次,每年整体养护 1 次。
(六)灭火器
每年进行 1 次功能性检查。
(十一)装饰装修管理标准
1、有专人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2、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的各种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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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天巡查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的现场,及时发现、劝告和制止违章违规行为。4、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小区内严禁违反住建部《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 定行为。
6、保持小区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景观的原始风貌,无严重违章行为。
(十二)其他
1、维护好小区燃气警示标识,加强巡查,严禁在燃气管道上面开挖作业,发现一例每 次处罚 400 元,直至整改销号,从当月或次月服务费中扣除。
2、燃气立管不能悬挂任何附属物,发现一例每次处罚 200 元,直至整改销号,从当月 或次月服务费中扣除。
3、新旧物业移交要有移交详细清单,方便管理杜绝双方扯皮。
4、严禁小区毁树毁绿(包括毁绿做车位、毁绿种菜等),发现一例每次处罚 1000 元,直至整改销号,从当月或次月服务费中扣除。
5、路灯开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总要求是方便居民出行。
6、中标人不得在小区做一切商业宣传活动和增加设施,确实居民需求的,由招标人报 社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方可实施,发现一例每次处罚 400 元,直至整改销号,从当月或次 月服务费中扣除。
7、物业承包范围内,被数字城管采集到的涉及物业合同范围的案件要及时处置,造成 反复的一例处罚 200 元。
8、小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楼道内充电,杜绝安全隐患,发现一例每次处罚 100 元,直至整改销号,从当月或次月服务费中扣除。
9、违规占用公用车位(私设地锁、拉绳)告知中标人后三日内未拆除的,每例处罚 200 元。
三、人员配置要求
1、小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实行坐班制,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 须服从街道物管办、社区领导,不积极配合参与中心工作的,将对物业服务企业一次处罚 1000-2000 元。例如,违章搭建、住改商、疫情防控、民族宗教、文明创建、食品安全等方 面工作,三次及以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不服从街道、社区管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 标人调整或罢免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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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尽职责第一时间帮助 业主解决实际需求,如遇业主投诉第一次处罚 200 元,第二次处罚 400,第三次处罚 800 元。
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4、保安需 58 周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 50 周岁以下比例不少于 50%。所 有人员身体健康,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5、淝南家园小区:配备 42 名保安人员(三班倒、每班 14 人),27 名保洁人员(含垃 圾清运),9 名垃圾分类人员,3 名消防监控室人员;
6、淝南工业园区:另外配备 3 名保安(三班倒),2 名保洁(含垃圾清运);7、梅兰家园:另外配备 3 名保安人员(三班倒),3 名保洁人员(含垃圾清运)。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响应文件 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 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8、人员配备表:
项目 经理综合 主管客服 人员(含客 服主管 1 人)工程 主管工程 维修电梯 维护 人员楼栋管 理员保安人 员(含 安全主 管 1 人)消防 监控 室人 员保洁 人员保绿人员(含环境 主管 1 人)
1121332483413
合计:108 人

四、报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总价报价不得超过 463.68 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总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所有人员的工资及保险费用等。
(2)小区公共区域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等。
(3)小区污水管网疏通、清理费用等。
(4)小区电梯维保、年检、维修材料等费用。
(5)小区保安、保洁、保绿、垃圾分类、装潢垃圾清运等费用。
(6)小区自管配电房维保、配件更换等费用。
(7)小区监控、道闸、消防等设备维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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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区低压、高压公共电力设备维保费用。(9)小区自来水、消防用水系统及管网维保费用。
2、小区所有公共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淝南社居委户号)等由中标人承担,每月准时缴 纳。
3、小区经营性用水、用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收缴,安装计量设备,单价按照合肥市价格 标准。
4、小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由中标人统一管理,停车费用和招标人协商定价,由中 标人收缴。
5、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保持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单位:元):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纳项目人数费用小计
A最低人员工资1082060122669760
B社会保险108892.86121157146.56
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93441.6
小计(A+B+C)3920348.16
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263447.3964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4183795.56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纳项目人数费用小计
A最低人员工资1082060122669760
B社会保险108892.86121157146.56
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93441.6
小计(A+B+C)3920348.16
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131723.6982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4052071.86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60 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 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832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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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 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 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 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 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5)报价中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6)中标人应按合肥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加班费、办公费、秩序维护费、法定税费、合理利润等。8)保洁耗材费由中标人申报校方审批购买。
9)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肥市物业管理若 干规定》执行。
10)招标人如有新校及人员增加或遇政府政策性费用调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增加,费用超过集中采购目录 限额标准的,另行招标。
五、监督管理和考核
招标人按照《常青街道回迁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标准》(详见附表)和《合同》进行考核,每月考核 1 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中标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日常督查及上级督查通报等 情况,综合评定季度平均分,报至招标人,按照季度综合评分结果支付物业费。招标人也 可采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评。
奖 励
1、每季度根据每月综合评分结果,连续三个月得分位居第一且在 96 分以上(含),招 标人给予 5000 元的奖励。
2、本项目受到国家、省、市、区、街道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年终在总分中分别 增加 10 分、8 分、6 分、4 分、2 分。
处 罚
1、每月综合评分在 96 分(不含 96 分)以下,以 96 分为基准每低 0.1 分扣中标人当 月服务费 200 元。连续三个月考核在 85 分(含 85 分)以下的或年平均考核在 85 分(含 85 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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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省、市、区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20000 元;被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平安办等部门考核排名倒数的,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五名分 别在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20000 元、16000 元、12000 元、8000 元、4000 元;被区 城管局、区文明办、区平安办等部门考核排名倒数的,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四名分别在当月 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16000 元、12000 元、8000 元、4000 元;被区住建局每季度第三 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测评排名在 450 名以后的(包河区共 548 个小区),在当月考核后的服 务费中直接扣 5000 元。
3、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如市长热 线重复投诉 3 次及以上,市区挂网督办等),在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6000 元。并 取消其季度和年度奖励资格。
4、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体性上访(5 人以上),上访至街道、包河区政府及区级相 关部门的,一次从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6000 元,上访至省、市相关部门,一次从 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10000 元,并取消其季度和年度奖励资格。
5、发生入室盗窃、入室抢劫、撬盗机动车案件的,一次从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 扣 2000 元;发生盗窃电动车案件,一次从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1000 元;发生盗窃 电动车电瓶案件,一次从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500 元;发生电诈后,未按要求配合 街道有关部门及派出所做好回访及宣传工作的,一次从当月考核后的服务费中直接扣 200 元.
6、市、区相关督查考核通报(如三线三边,文明创建,综治检查,数字化城管考核,物业检查等)的问题,确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每例扣 4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和整治的,逾期一天加扣 2000 元,直至整改完毕,相应费用从当月或次月物业费中扣除。
7、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 出保安人员应查明事由、联系物业公司核实情况,确定是否放行并实行记录。发现一例未登 记的扣 100 元。
8、居民小区内发现传销、非法聚会或私设宗教聚会点,经查证属实后时间超过一个月 的,每例罚款 3000 元;超过两个月的,每例罚款 5000 元。
9、若中标人拒不签字,按照考核办法检查照片和现场考核人员两人签字为准,作为考 核依据。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六、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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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考评标准
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
1组织机构、人员按标准配备完善。项目经理实行坐班制。10按标准每少一人扣 0.5 分。项目经理工 作不在岗一次扣 4 分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各岗位 工作标准。2保安、保洁、保绿、维修和客服岗位制 度少一项扣 0.5 分。
3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技术员 工统一佩戴上岗证、着工作服。所 有人员群体像上墙。2每发现 1 人未带上岗证或未着工作服的 扣 0.2 分。群体像未上墙的扣 1 分,不 全的扣 0.5 分。
4应用计算机管理物业资料。1不符合扣 1 分。
5房屋及其配套共用设施、设备档案 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物业竣工验收、设备管理、装修、租赁、日常管理档案每发现一项不全扣 0.2 分。
6建立住用户档案,查阅方便。2未建立的扣 2 分。不齐全的每例扣 0.1 分。
7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 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 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 度和记录。2未设立服务电话扣 1 分。每发现一次处 理不及时扣 0.1 分。没有回访制度扣 0.1 分。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 0.1 分。
8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若,急修及 时率(半小时内)95%,返修不高 于 4%,并有回访记录。1未建立服务承若的扣 0.3 分,未落实的 扣 0.2 分,两率不符合的、回访记录不 全各扣 0.2 分。
9无违反规划乱搭乱建,无擅自改变 房屋用途现象。严禁乱拉私接电 线。3每发现一处乱搭建扣 0.5 分。一处私拉 乱接电线扣 0.2 分
10室外及公共区域招牌、广告牌、霓 虹灯设置以及商业活动必须征得 社居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3未按规定设置每处扣 0.2 分。有安全隐 患每处扣 0.5 分。未经同意开展的商业 活动,一次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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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11制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具体 措施》,有专人负责装饰装修工作,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协 议。1有一处不符合的,扣 0.2 分。
12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 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 害他人利益的。对已造成事实后果 或拒不改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装修垃圾集 中堆放,一周一清。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5 分。不及时报 告的扣 0.5 分。不及时清理扣 0.2 分。
1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规 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 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 作规范与保养规范。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14雨水、污水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 现象;化粪池吸粪清淤每年至少两 次(分上、下半年)。2每发现一处堵塞外溢扣 0.2 分;未按要 求进行化粪池吸粪清淤扣 1 分。
15道路通畅。井盖无缺损,无丢失。3每发现一处不畅扣 0.2 分。发现井盖缺 损一处扣 0.2 分。丢失扣 0.5 分。
16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和 室外健身器材等设施无损坏。2每发现一处有损坏扣 0.1 分。
17楼道灯、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完 好。3楼道灯、路灯发现一处不符合分别扣 0.1 分、0.2 分。
18小区监控系统保证正常使用。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19区域内全面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住 改商擅自开门。2检查发现围墙缺口一处、开门一处分别 扣 0.5 分。
20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主出入口 3 人执勤,次出入口单人执勤;保4每发现一人缺岗或擅离岗位扣 0.5 分,睡岗扣 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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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员至少每两个小时巡查一次。晚巡时间:晚上 9 点到次日早上 5 点。
21杜绝入室盗窃案件发生。压降车辆 盗窃案件发生。2每发生一次入室盗窃案件扣 0.5 分,车 辆盗窃案件扣 0.2 分
22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 体防范措施。1一处不符合扣 0.2 分。
23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使 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 预案。2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2 分。
24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 任明确;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 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大型车辆严禁 进入小区。3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一辆车扣 1 分,每发现乱停放一次扣 0.1 分,登记 不全扣 0.5 分,大型车辆进小区扣 0.1 分。
25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按 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2乱停乱放每辆车扣 0.1 分。
26公用车位不得上地锁、不得拉绳 子、不得摆障碍物占位。1发现一处扣 0.1 分。
27环卫设备完备,垃圾桶齐全。2每发现一处垃圾桶缺失扣 0.5 分;一处 残缺破损扣 0.2 分。
28垃圾桶保持整洁,无异味;垃圾无 外溢。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29无裸露垃圾;无卫生死角,道理及 道板无明显垃圾、油污、杂物、漂 浮物、积水、积雪、积冰。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30垃圾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按规定 时间出桶复位。垃圾收运点干净、无异味。运输无漫溢、泼洒,无焚 烧垃圾现象。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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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小区道路等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 等废弃物。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
32维护好燃气警示标识,严禁在燃气 管道上开挖作业。1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3房屋公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 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手栏、公共玻璃窗、单元二 楼外平台、门面房及车库屋顶等保 持洁净。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
34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 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 画现象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35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36排放油烟、噪音符合国家环保标 准。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37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损坏、践 踏、占用现象。严禁毁树做车位。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发现一例 毁树做车位扣 0.5 分
38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39花草树木无折损、乱晒衣被现象;草坪无明显杂草;无病虫害;无倒 伏;每年 11-12 月间对树干进行涂 白。4每发现一处折损或晒衣被扣 0.1 分。每 发现一处未实施扣 1 分。
40开展有意义的社区文化活动。支持 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设。1不符合扣 0.5 分。
41数字城管案件要及时处理。2造成反复的一例扣 0.1 分。
42燃气立管不能悬挂任何附属物。1每发现一例扣 0.1 分。

七、法律责任
1、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如数归还招标人提供使用的设备(标准桶、果皮箱及其它公共、
共用设施),造成损坏或数量不足,需按新购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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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 度。
3、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 岗。
4、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 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
八、踏勘现场
1、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2、若投标人踏勘现场则发生的费用自理。
3、若投标人踏勘现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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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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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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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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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五、日常物业管理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八、各项指标承诺采取的措施
九、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人员培训方案
十一、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有)
十二、本地化服务能力一览表
十三、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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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 目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 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 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 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 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 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 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 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承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9.(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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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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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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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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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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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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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常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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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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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各类注册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 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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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资格审查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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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资格审查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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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
1.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附录 5 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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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
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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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项指标承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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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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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员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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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如为一般纳税人,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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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地化服务能力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本地化服务能 力形式□(1)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投标人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设立服务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4)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有关证明文件:

注:对于本地化服务要求第(1)种情形的,应当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 合同等证明材料;第(2)种情形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第(3)种情形的,应当提供承诺 函;第(4)种情形的,提供相关委托协议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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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一)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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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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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注: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
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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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通用服务类-20220415 版
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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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二、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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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淝南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注:(1)投标总价不得超过 463.68 万元,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总价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
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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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
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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