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声屏障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44836一、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是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新增规划项目之一,也是2020年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一批切块项目之一。项目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邯郸高速公路,向南经安阳、汤阴等5县后跨越黄河,在中牟北接已建的机西高速,利用机西高速、商南高速至上蔡,经汝南、正阳、罗山至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的大悟至武汉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京雄武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北通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南联长江经济带,对于加强国家主要城市群间经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协同发展,特别对于缓解京港澳高速交通压力,完善我省路网结构有重要意义。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全长约520公里,其中新增里程约350公里。本项目为安罗高速高速的一部分,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全长21.65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其设计里程为K152+239.5~K156+148(黄河特大桥主桥跨中),全长3909m,主要工程:南主桥、南塔、南副桥及附属结构,合同工期:48个月。
二、材料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清单
1.材料品种及数量
说明:
(1)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供应,本次询价经销商与生产商均可参与。
(2)因本项目交安材料生产商业主有入围要求,故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须在业主入围名单内,严禁用入围名单外的厂家(业主入围厂家:天津市莱茵环保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强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川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交安材料供应商应在材料进场前向询价人报送样品,经询价人、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样品在询价人处留存,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报价人应严格遵守本项目交安工程的材料管控中大宗材料进场准入制度。
(4)采购材料相关要求:按附图要求加工。
2.交货期
供货期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3.交货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辛庄村中交二公局施工现场。
三、定价机制
本次询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单价。
四、网上询价计划
1. 发布公告: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09日
2. 网上报价:2024年11月09日-2024年11月11日
五、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付款
(1)履约担保金:前期货款在结算中扣除合同额5%作为履约担保金。
(2)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在履约保证金到期前28天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额的3%转为质量保证金(结算过程中不另扣除)。
(3)付款方式:材料货到现场经过甲方初验合格,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次月支付当期计量货款的60%,次月支付计量货款的40%。
(4)计量方式:声屏障数量以现场检尺数量为准,按“米”计量,连接螺栓等附件及辅材不另行计量。
2.付款方式
①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询价人延期支付报价人合同价款的,询价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③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④ 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询价人物资设备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询价人物资设备部,送达日期以询价人物资设备部签收日期为准。
报价说明:
1.报价人对《询价货物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若报价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报价表附注中明示,询价人在询价对比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4.若报价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报价中明示。
5.以上报价均为含税单价,一票制。
6.请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7.报价联系人:周家乐18738487716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声屏障
1451
米
2
声屏障
430
米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是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新增规划项目之一,也是2020年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一批切块项目之一。项目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邯郸高速公路,向南经安阳、汤阴等5县后跨越黄河,在中牟北接已建的机西高速,利用机西高速、商南高速至上蔡,经汝南、正阳、罗山至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的大悟至武汉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京雄武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北通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南联长江经济带,对于加强国家主要城市群间经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协同发展,特别对于缓解京港澳高速交通压力,完善我省路网结构有重要意义。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全长约520公里,其中新增里程约350公里。本项目为安罗高速高速的一部分,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全长21.65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其设计里程为K152+239.5~K156+148(黄河特大桥主桥跨中),全长3909m,主要工程:南主桥、南塔、南副桥及附属结构,合同工期:48个月。
二、材料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清单
1.材料品种及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声屏障 | 桥梁段(PVC隔音板) | m | 1451 | |
2 | 声屏障 | 路基段(轻质高强水泥板) | m | 430 | |
说明:
(1)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供应,本次询价经销商与生产商均可参与。
(2)因本项目交安材料生产商业主有入围要求,故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须在业主入围名单内,严禁用入围名单外的厂家(业主入围厂家:天津市莱茵环保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强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川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交安材料供应商应在材料进场前向询价人报送样品,经询价人、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样品在询价人处留存,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报价人应严格遵守本项目交安工程的材料管控中大宗材料进场准入制度。
(4)采购材料相关要求:按附图要求加工。
2.交货期
供货期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3.交货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辛庄村中交二公局施工现场。
三、定价机制
本次询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单价。
四、网上询价计划
1. 发布公告: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09日
2. 网上报价:2024年11月09日-2024年11月11日
五、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付款
(1)履约担保金:前期货款在结算中扣除合同额5%作为履约担保金。
(2)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在履约保证金到期前28天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额的3%转为质量保证金(结算过程中不另扣除)。
(3)付款方式:材料货到现场经过甲方初验合格,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次月支付当期计量货款的60%,次月支付计量货款的40%。
(4)计量方式:声屏障数量以现场检尺数量为准,按“米”计量,连接螺栓等附件及辅材不另行计量。
2.付款方式
①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询价人延期支付报价人合同价款的,询价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③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④ 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询价人物资设备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询价人物资设备部,送达日期以询价人物资设备部签收日期为准。
报价说明:
1.报价人对《询价货物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若报价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报价表附注中明示,询价人在询价对比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4.若报价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报价中明示。
5.以上报价均为含税单价,一票制。
6.请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7.报价联系人:周家乐18738487716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声屏障
1451
米
2
声屏障
43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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