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EPC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EPCC总承包已由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70.0%,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项目设计库容量200万立方米,新建20座10万立方米外浮顶原油储罐,布置于5个原油罐组,库内主要包括:原油储罐区、给油泵棚、计量棚、清管区、机柜间、电池间、配电室及泡沫间等,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50.4亩。 2招标范围: 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C)所涉及的详细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单机调试、联合调试、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总承(EPCC)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3主要任务: 原油罐组一、原油罐组二、原油罐组三、原油罐组四、原油罐组五、清管区、给油泵棚、计量阀组区、配电室、机柜间、电池间、泡沫间、道路等辅助生产设施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构筑物的勘察工作(详勘报告以外的补充勘察工作)、乙供设备物资采购、施工(不含储罐桩基工程,含其他附属建构筑物的桩基和所有的管桩填芯等工作)、投产试运行。负责整个项目设计标准的统一、设备物资规格的一致、数字化交付(含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全部内容)、全厂投产试运行。 具体如下: (1)设计任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在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及建构筑物的勘察工作(不含储罐的勘察工作)。 (2)采购任务: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除甲供物资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等工作。 (3)施工任务: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不含储罐桩基工程,含其他附属建构筑物的桩基和所有的管桩填芯),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4)试运行: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试运行工作,配合招标人编制试运行方案,做好测试、记录。 (5)以下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原油罐钢板采购、运输(钢板卸车由工程总包方负责);临时道路建设;桩基基础;围墙;大罐计量标定;光伏发电。 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设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工厂设施,打造一流工程质量并实现: (1)设计方案可靠、先进、合理、经济、实用,设计文件合格率100%,详细设计文件的深度和完整性满足订货、施工和生产运行的要求; (2)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100%;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焊缝无损检测按片子统计一次合格率96%以上,压力管道焊缝无损检测按焊口统计一次合格率92%以上; (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5)开车一次成功; (6)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2 计划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486日历天完成,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暂定2024年1 月30日-2025年5月30。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经济开发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或相应施工资质等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1)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可不满足):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GA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C2,GA2及以上)。 (2)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申请人为设计单位的可不满足):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和GA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和GA2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公司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工程总承包(EPC或BEPC或EPC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至少需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审查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2)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的以下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2)设计单位(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可不提供):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施工单位(申请人为设计单位的可不提供):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石油化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 (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石油化工项目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 (6)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1.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7、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8 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12月06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兵器车道沟十号院协诚招标会议室
6.3 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开标现场系统无法获取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申请文件参与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 邮编:
-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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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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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01068964890
- 电子邮件: 490251897@qq.com
- 单位名称: 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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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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