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中心小学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牛心山村。依据建设需要,将本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教育用地,因此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地块目前土地性质为农用地,需要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下教育机构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秦皇岛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等文件要求,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来掌握地块土壤实际情况,因此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地质八队”)对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中心小学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质八队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于2024年8月19日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提交《秦皇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备案表》,通过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中心小学项目地块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牛心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9.428068°,北纬 40.234285°,占地面积 21130平方米,周边 1km 范围内不存在工业活动,现地块使用权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地质八队于 2024年 8 月 23 日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过对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地质八队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中心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地块为农用地转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查阅相关文献等工作,分析地块内历史上仅有农作物种植行为,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不涉及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和填埋;不涉及工业废物污染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无历史监测数据异常;不存在村办企业和外来堆土;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土壤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周边无疑似污染源,判断本地块及周边无疑似污染源。
地质八队对地块内表层 0-0.2m 土壤利用现场快检设备 XRF 和 PID 对重金属含量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进行现场快检,共计快检点位 58 个(包含背景点 1 个),所有快检结果均无异常突出值,所有点位重金属含量相对偏差最大的是 Pb(28.96%),因此认为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均匀,与周边土壤环境一致,地块整体达到第一类用地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