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用技术齐齐哈尔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机器设备)
金额
21.8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通用技术齐齐哈尔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机器设备)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952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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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通用技术齐齐哈尔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21.86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6-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齐齐哈尔市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标的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将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5%的安全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在无任何安全问题且按照规定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的,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需向转让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交的书面申请后,20日内无息返还。 6、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资产移交,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详见附件),并向转让方提交施工方案。 7、自标的移交之日起,标的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施工方案经转让方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受让方须在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标的拆除、运输。受让方需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全部标的物拆除及现场净地交付工作;如因延迟给转让方带来不利影响及所有损失的,受让方需无条件予以承担。 8、施工现场无电源提供,受让方可自行使用发电机;受让方施工过程要做好洒水降尘、消防工作。 9、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现场踏勘时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区域与范围作业,服从现场转让方人员的协调与管理。 10、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1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本标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运输。 12、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267897.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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