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处置-竞价]中原大化公司2024年8月17日乙二醇废加氢催化剂竞价销售处置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YDH240322001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08-20
中原大化公司2024年8月17日乙二醇废加氢催化剂竞价销售公告(线上危化品)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http://bid.zyepp.com/) 上进行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项目。
2.竞价让售内容、提货期
2.1竞价让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约) |
起拍价 (元 /吨) |
备注 |
1 |
废加氢催化剂(含铜) |
新品主要成分:铜含量约25%-30% |
吨 |
10 |
10000 |
数量为估算量,实际以现场过磅为准,据实结算。 |
2.2物资所在地:中原大化公司乙二醇事业部厂区(濮阳市石化路与濮水路交叉口往西500米路南)。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后2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两日仍未处理完毕的,加倍处罚。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1必须在“中原云商平台”进行注册,为中原云商用户。
3.2.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HW50,危险废物编码:261-152-50),缺一不可!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所含有的主要危废成分。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3 因时间紧急,本次竞价销售报名报价够三家或公开发布三天即可截止且为本省内投标人。
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3.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 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
4.2现场货物查看截止时间: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因场地环保等原因需边卸料边装车,不组织现场看货。投标人可自行考虑该物资质量,以便合理报价。对于无法查看的货物,发标人只提供该项货物原始参数和使用年限,投标人自行考虑该物资质量。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标书费RMB50元(伍拾元整)、投标保证金RMB2000.00元(贰仟元整)线上缴纳。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1:00。
请投标人在“中原云商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 天。
5.2 招标人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投标是以单价吨价作为起拍价,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品种每吨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3投标报价应是出卖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装车费(可能使用到国五叉车或吊车及人工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标书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人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3.1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3.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6.3.3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3.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帐号及投标人,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招标人开具的收据或者投标人财务部门向招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投标人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招标人在开标时间组织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亲临现场,但应守候在能正常登陆平台的电脑旁,以备在开标过程中针对意外情况进行网上沟通。
7.2 参加竞价销售的企业少于3家的,除非生产紧急或已经过两次公开竞价销售,一律废标,必须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价销售。
7.3 中标结果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4.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4.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4.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4.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人根据平台上公布的中标结果,缴纳招评标会务费RMB 元。具体收取标准为:
中标金额 |
收取标准 |
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
500元 |
三十万元及以上六十万元以下 |
1000元 |
六十万元及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
2000元 |
一百万元及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
3000元 |
二百万元及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
4000元 |
三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
6000元 |
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
8000元 |
9.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招标人联系部门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或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联系部门通知后3日内缴清货款,将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人竞价销售投标黑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招标人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0.其他说明
10.1响应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濮阳市工业区支行
账号:41001512810050201724
10.2中标人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废加氢催化剂(含铜)卸出落地后由中标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资运输以及其现场环境卫生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包括装具来回运输费、装车费、人工费等等),催化剂转移厂区外后,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与让售方无关。
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中标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危废转移联五联单,费用自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物资处置不当触犯法律,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满足安全环保要求、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11.5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招标人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成交物资拉运出厂。
11.6联系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陈女士 电话: 13839337176
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邮编:457004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