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414006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禁毒支队购买三重四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称量安全工作平台和智能便携式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414006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禁毒支队购买三重四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称量安全工作平台和智能便携式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质谱仪 三重四级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768000
2 禁毒支队购买三重四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称量安全工作平台和智能便携式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分析仪器 安全工作平台 1 118000
3 禁毒支队购买三重四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称量安全工作平台和智能便携式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空气净化设备 智能便捷式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1 7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5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附后:附合同标的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58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根据政府采购合格验收报告支付合同总额的95%,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余款的5%
4.2 收款账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811403090000134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保证所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的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5.2.2乙方保证所器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及甲方需求。
5.2.3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5.2.4乙方供应产品的同时应当同时附属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的配件、保修卡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乙方应负责物资的运输、交货及安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验收,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3.2交付物资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致。物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物资的生产和检验必须符合中国和国际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3.3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谈判文件及合同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
5.3.4乙方在投标时应答的物资配置及性能指标,将视为甲方验收的基本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物资的完整性,并负责所有验收费用,甲方在验货确认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不得影响甲方的及时使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售后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响应时间;
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3、备件供应及质量保证;
4、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方案等方面;
二、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
2.1客户服务原则用户满意是我们永恒的追求。为用户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最大程度地保障用户的投资利益是我们坚持不变的服务原则。
2.2首问负责制在客户提出服务要求后的即时作出响应,确保每一位客户的每一次服务要求均能得到最快捷、最满意的响应。公司任何部门、任何员工,只要接到用户任何形式的服务要求,都有向用户解答、解决问题的责任和义务。针对一时无法解答、解决或超越自己责权的问题,应记下用户的联系方式,找到相关专业人员回复用户。
2.3专人负责制为了使您的问题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解决,我公司采用首问负责制基础上配置专人负责制,由首问人电话记录交给客户服务部,由公司内部协调后指派专人为客户进行服务,并将客户的每次要求,建立服务档案,并一直被实时监控,直到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同时当客户下一次服务请求到达时,会优先安排上一次服务人员为其服务,以最佳的服务效果。
2.4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是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而设立的专业化服务机构,是客户服务的统一平台和窗口,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0731-84122312)和“一窗式”受理服务;是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设立的服务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及服务请求,为用户提供电话咨询及技术服务,监督服务执行部门按照服务控制程序及相关作业指导书优质、高效地实施服务内容。客户的每次要求,都将在系统中建立服务档案,并一直被实时监控,直到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每一个服务流程将建立标准的时限要求,如果超出规定时限,预警系统会自动将客户请求升级,提醒或督促相关人员。客服中心会对公司整个客户服务工作进行监控和定期考核,客户不需要重复同一个问题,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问题有如石沉大海。
2.5备用、应急方案如遇现场维修无法解决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机,并安排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另对损坏的产品完成备品备件的替换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可无条件为客户提供应急产品。维修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为客户提供更换产品,若客户仍不满意的可要求退货。
2.6售前服务包括:
2.6.1业务咨询:客户可以通过客户服务热线、电子邮件、传真、网站留言等方式快速获得业务助理的服务,使您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我公司的业务范围。
2.6.2技术咨询:通过设立客户技术咨询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网站留言回复等方式竭诚回答客户技术咨询,同时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
2.6.3产品体验:可以提供产品的购前体验,在了解清楚产品的性能、服务等的基础上再行议购。
2.6.4产品方案:通过多次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现状、客户需求,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协助商定最合适的产品及型号。
2.7售中服务包括:
2.7.1发货前通知:发货前3个工作日通知用户发货,并告之用户收货的准备工作相关注意事项。
2.7.2安装调试准备工作:我方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不能拆封。按照在买方确定的时间在买方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仪器到货前3天内联系客户,准备仪器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条件,向用户明确安装内容、进度要求、用户需自行解决的问题。
2.7.3安装、调试、验收:验货完毕后安装调试工程师现场安装、调试、仪器,工程师安装、调试、验收遵从下述原则:
1)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我方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我方会明确提出安装内容、进度要求及因设备安装调试,需买方自行解决的问题。
3)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期间,我方安装调试人员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遵守买方的厂规厂纪和各项规定,并确保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买方可随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要严格执行买方相关要求及标准程序,并配合买方进行相关方面的验收工作。
5)按原厂说明书、国家和行业标准、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等进行验收。
6)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根据用户的通知,中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仪器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2.7.4专业培训:做好产品相关的专业培训,是项目立项、成单、实施、使用的必要条件,基于专业培训的重要,我公司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的培训体系。产品运抵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现场集中培训,针对具体的使用要求、技术特点,作整体培训,使客户系统地掌握产品原理、配置、使用,使客户能够掌握整个产品日常操作、使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用户技术人员进行调试、操作、仪器维护、故障排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8售后服务包括:
2.8.1质保期限:由我公司及制造商共同承担免费质保一年。在正常操作下,整机质保期为12个月,即买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及时向买方提供相关记录。
2.8.2质保期内服务措施质保期内因用户原因或仪器本身原因出现系统故障,我司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能有效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小时內排除故障,承诺3分钟响应,12小时内到达用户地点。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司都会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公司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有效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维护期内,我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每年定期不少于六次对客户进行走访和服务,每年至少免费进行二次保养维护(仪器的清洗维护、参数校正等),软件提供终生的免费升级,同类客户的一些使用心得发表的论文集均免费发送给客户。
三、备件供应及质量保证
我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外,我公司都将长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提供各种零配件,满足用户的长期使用,其价格不会超过公开市场价。后期使用过程中,无论用户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公司都会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我公司所投产品在省内设有零部件仓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品备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所需零配件根据买方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我公司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投标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供的货物为正规渠道进货的原厂商制造产品,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高质量的和工艺精良的合格正品,并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售后服务。如我公司中标,所有设备均能享受产品制造商以及我公司的售后服务承诺。仪器设备在交货验收时合格率应当达到100%,如有任何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用户可直接拒绝签收,拒绝验收,直至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采购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后,方视为验收合格。若所提供的货物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质量不合格的,我方立即无条件以同样型号或者更高档次的设备在使用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使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四、服务响应时间及故障处理措施
4.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24小时內排除故障,承诺3分钟响应,12小时内到达用户地点。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4.2故障处理措施
1)客户服务中心客服热线(0731-84122312/18607311115),确保用户能够获得7×24小时的技术支持。采用此种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客户服务请求,也是符合现代客户服务模式的最佳方式,建议客户采用这种方式。
2)传真服务(0731-84122312):对于比较急切,电话中又无法清晰描述的服务请求,建议客户采用传真方式。
3)电子邮件(7228154@qq.com):对于一般服务请求,用户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既可以发出服务请求,又可以节省电话费用。
4)网站留言(http://www.ajlhn.com):对于一般服务请求,用户可以采用网站留言,通过此种方式可以与技术人员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解决问题,又可以加深双方的沟通。4.3技术支持方式采用如下方式快速解决客户的服务请求:
4.3.1电话服务:一般的技术问题,我们公司在接到用户的故障申告、服务申请即时作出响应,利用电话对客户进行远程支持。
4.3.2电子邮件:对于技术解答、操作疑问、软件升级等服务请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来完成服务。
4.3.3现场维修:对于电话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上门维修的方式。
4.4技术服务内容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体系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快速服务的保障。为用户提供以下优质服务:
4.4.1所代理销售产品的技术咨询;
4.4.2已售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
4.4.3已售产品的故障申告、维修、维护保养等;
4.4.4项目工程的咨询与合作;
五、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方案等方面
5.1质保期外服务措施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用户要求维修的通知后,30分钟内用电话、传真给予尽量详细的答复。当需要技术工程师前往修理时,技术工程师在12小时内抵达用户现场予以处理。保修期外的费用友好协商。
5.2本地化售后服务名称:艾杰仑(湖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幢3921房联系人:龙斌13908466355【7*24小时待机服务】
5.2.2我们指派经过专业培训的工程师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现场免费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我方承担。对采购人的有关使用、维护人员免费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等技术培训。
5.2.3我们根据用户需求,免费为用户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作业人员培训和资料后处理。安装调试后,与厂家技术工程师一道在现场对用户进行操作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仪器操作、数据处理和仪器基本维护等,就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由我方承担。
5.2.4我们针对产品易损及易发生故障进行模拟操作演示,包括操作和维护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使用户掌握日常维护常识、故障自检、诊断及分析,使用户能够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迅速查出问题并予以排除。
5.2.5在产品运行过程中,我们将定期指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回访并针对性的点对点加强阶段性培训,强化专业知识,提高技能,使其掌握产品的日常维护。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31号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幢3921房

法定代理人: 黄健元 法定代理人: 何志云

委托代理人: 杨最平、张旭东 委托代理人: 龙斌

电话: 0731-85798520 电话: 0731-84122312

传真: 0731-85793626 传真:


附件列表:
标的合同金额明细、货物说明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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