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邛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标段答疑书(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邛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书(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专用合同条款2.4.2“关于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通讯线路等事宜,自行将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等施工所需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含项目红线内、外)......”“三通一平”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并建议与业主协商,帮助承包人协调政府部门,完成对现场道路所需手续的审批,且承包人是否尽可能不承担红线外可能产生的市政费(参考邛崃市其他项目施工占道,多少元/㎡/年)? 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条款7.5.2,:“承包人按签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承担违约金,造成的其他损失另由承包人承担 ;逾期超过合同总计划工期15%的,发包人并另有权解除本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根据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建议与业主协商,适当降低违约金金额,并约定合同整体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额的2%。是否可以修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线为合同额的2%? 3.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及工程量清单附表(可调差材料)中可调差材料的约定,作为水泥制品的商品砼可调差,是否可以增加水泥、叠合板、预制柱及轻质隔墙板作为可调差材料? 4.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1.1“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人工费、机械费(风险范围为10%)按国家的相应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是否可以给出机械费调差的指导政策文件? 5.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2.4.1“若项目使用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付款的,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按月(季度)产值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审计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无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节点,是否可以增加竣工验收合格后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至85%或90%的节点? 6.根据专用条款第3.5.2条/专用条款第16.5条“因分包人原因或分包人与承包人的纠纷,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违约赔偿等”“若发包人因本项目相关的纠纷涉入或提起诉讼的,发包人由此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等,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应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应诉甚至提诉所支出的费用,不应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可以修改为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或者处置不当导致发包人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更为妥当? 7.根据专用条款11.1“以上涉及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调整均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进行调整,施工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和支付”,是否可以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实时调差? 8.根据专业合同条款20.5.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掘、发现的包括但不限于矿产、墓穴、古文物、乌木等资源的,应及时报监理人、发包人,并由发包人依法依规处理或交由相关单位处理,承包人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且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按合同价款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生上述情形,在承包人移交发包人处置上列资源期间是否可以顺延工期? 9.中标清单中不包含1#楼精装修工程及装饰安装工程,是否另行分包? 10.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红线内有一片树林,树林内植物是否属于征拆范围,若属于征拆范围是否会影响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工时间,不属于征拆范围可否自行处理。 11.根据现场勘探,施工红线内有数座坟墓,坟墓征拆工作是否会影响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工时间,坟墓迁动前,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安装围挡条件。 12.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红线内有3口污水井,本污水井是否为正式污水管网,是否需保留。 13.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场地北侧有一处消防栓,此消防栓能否可作为施工用水接驳点。 14.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现场无施工用电接驳点,是否由业主方提供。 15.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场地东侧为空地,该区域在施工期间可否用作临建施工场地。 16.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提出,“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第七章中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文本的字体、字号、页码等提出具体要求,请问是否有具体要求。 17.工期要求除了“计划工期:930日历天”外,请问有无其他时间节点要求?工期能否提前? 18.图纸《装配式专项说明》中显示本工程装配式结构为预制柱和叠合板,请补充装配式专项图纸。
答: 1.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2.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3.按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附表执行。4.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5.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6.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7.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8.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9.按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执行。10.属于征拆范围,但不能自行处置,不影响确定的开工时间。11.不影响开工时间,具备安装围挡条件。12.按规范进行保护迁改。13.不能,就近有施工用水接驳点。14.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现场就近有用电接驳点。15.临建施工场地需自行考虑。1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7.无其他时间节点要求,工期可提前。18.按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答疑书(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专用合同条款2.4.2“关于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通讯线路等事宜,自行将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等施工所需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含项目红线内、外)......”“三通一平”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并建议与业主协商,帮助承包人协调政府部门,完成对现场道路所需手续的审批,且承包人是否尽可能不承担红线外可能产生的市政费(参考邛崃市其他项目施工占道,多少元/㎡/年)? 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条款7.5.2,:“承包人按签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承担违约金,造成的其他损失另由承包人承担 ;逾期超过合同总计划工期15%的,发包人并另有权解除本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根据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建议与业主协商,适当降低违约金金额,并约定合同整体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额的2%。是否可以修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线为合同额的2%? 3.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及工程量清单附表(可调差材料)中可调差材料的约定,作为水泥制品的商品砼可调差,是否可以增加水泥、叠合板、预制柱及轻质隔墙板作为可调差材料? 4.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1.1“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人工费、机械费(风险范围为10%)按国家的相应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是否可以给出机械费调差的指导政策文件? 5.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2.4.1“若项目使用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付款的,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按月(季度)产值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审计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无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节点,是否可以增加竣工验收合格后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至85%或90%的节点? 6.根据专用条款第3.5.2条/专用条款第16.5条“因分包人原因或分包人与承包人的纠纷,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违约赔偿等”“若发包人因本项目相关的纠纷涉入或提起诉讼的,发包人由此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等,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应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应诉甚至提诉所支出的费用,不应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可以修改为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或者处置不当导致发包人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更为妥当? 7.根据专用条款11.1“以上涉及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调整均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进行调整,施工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和支付”,是否可以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实时调差? 8.根据专业合同条款20.5.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掘、发现的包括但不限于矿产、墓穴、古文物、乌木等资源的,应及时报监理人、发包人,并由发包人依法依规处理或交由相关单位处理,承包人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且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按合同价款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生上述情形,在承包人移交发包人处置上列资源期间是否可以顺延工期? 9.中标清单中不包含1#楼精装修工程及装饰安装工程,是否另行分包? 10.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红线内有一片树林,树林内植物是否属于征拆范围,若属于征拆范围是否会影响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工时间,不属于征拆范围可否自行处理。 11.根据现场勘探,施工红线内有数座坟墓,坟墓征拆工作是否会影响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工时间,坟墓迁动前,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安装围挡条件。 12.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红线内有3口污水井,本污水井是否为正式污水管网,是否需保留。 13.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场地北侧有一处消防栓,此消防栓能否可作为施工用水接驳点。 14.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现场无施工用电接驳点,是否由业主方提供。 15.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场地东侧为空地,该区域在施工期间可否用作临建施工场地。 16.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提出,“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第七章中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文本的字体、字号、页码等提出具体要求,请问是否有具体要求。 17.工期要求除了“计划工期:930日历天”外,请问有无其他时间节点要求?工期能否提前? 18.图纸《装配式专项说明》中显示本工程装配式结构为预制柱和叠合板,请补充装配式专项图纸。
答: 1.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2.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3.按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附表执行。4.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5.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6.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7.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8.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9.按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执行。10.属于征拆范围,但不能自行处置,不影响确定的开工时间。11.不影响开工时间,具备安装围挡条件。12.按规范进行保护迁改。13.不能,就近有施工用水接驳点。14.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现场就近有用电接驳点。15.临建施工场地需自行考虑。1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7.无其他时间节点要求,工期可提前。18.按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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