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购买2021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
NXCG-202107080151
委托代理编号
HNCL-CG-202121
服务内容
2021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
报价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元人民币整
小写:346860.00元人民币整
合同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到2021年11月30日
项目负责人
张俊华
备 注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
分类
计量
单位
具体要求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胺菊酯乳油
药品
斤
35.5
2000
71000
2
飞彪缓释剂
桶
1100
10
11000
3
太阳能灭蚊灯(大)
器械
盏
2600
40
104000
4
太阳能灭蚊灯(小)
1200
48000
5
人员工资
天
300
160
6
管理运营费
10%
28200
7
税收
3%
8460
8
利润
合计
34686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346860 元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元整
供应商负责提供本项目中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
甲方将依据第三方监督评估及省市检查、平时综合考核结果,分两次支付。
1、按要求完成灭蚊灯安装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余款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宁乡市城区凤形社区、凤翔社区、正农社区、龙江社区、金南社区、东城社区、东沩社区、梅家田社区、创业社区、罗宦社区、沩丰社区、新山社区、香山社区、南苑社区、花明社区、文中社区、学庵社区、合安社区、八一社区、通益社区、新城社区、楚沩社区、新康社区、塘湾社区等个社区所辖区域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沿河两岸、空坪隙地、城区各类水体、城郊接合部、城中村等公共地段灭蚊服务,费用包含药物、设施采购以及设施安装、药物投放等。
2、按要求采购并安装灭蚊灯80盏,具体安装位置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产品名称
参考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智能太阳能灭蚊灯(1)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①尺寸要求:整灯高度不低于1米,不高于1.5米;
★②灯管要求:采用LED灯管,能持续发光,光线波长达365-375nm;太阳能板供电方式,使用效能应能持续》24小时,内含锂电池容量》10AH,灯管额定功率不低于3W,使用寿命》2年;
★③灯体要求:灯体需具备防雨、防晒、防尘、防风等性能;灯体材料应为不锈钢材质,使用寿命》5年;
★④开关控制:具备人工手动与光控自动模式,能根据天气自动调整开关时间;
★⑤防护要求:内电网电压应采用直流电子稳定高压,电流需控制在6mA(50HZ)以内,能达到高效击毙害虫的同时,对人体不构成威胁;外层防护网应符合相关防护要求;
⑥安装要求:灯具应适用于办公区、社区、学校、幼儿园、工厂、公园等环境,可直接安装于地面上,同时可兼顾其他安装方式,灯具由供应商包安装。
智能太阳能灭蚊灯(2)
1、太阳能电池:单晶硅材质 太阳能板尺寸:67*53*3CM 功率:10W。
2、太阳能板工作电压:18V±1V,免维护。
3、锂电池额定容量:10Ah 工作电压:12V。
4、整机工作电压:DC12V 整机功率:≤9W。
5、诱蚊灯额定电压:12V。
6、诱蚊灯功率:≥9W. 使用寿命8000H以上。
★7. 诱蚊灯波长:365nm(完全符合UVA波段要求,最有效吸引蚊虫,且对人畜无害)。
8. 诱蚊灯:1套 (安装高度距离地面有高度差,符合蚊虫飞行高度)。
★9. 诱蚊灯灯体尺寸:305*305*520MM(灭蚊灯有PC外网保护,高压电网不能裸露在外,且外网经过手指安全测试,间距不会超过8MM)。
10. 高压电网电压:±2500V。
11. 产品在65度高温环境及负20度的低温环撞正常工作。
12.主杆高度:2.8米-3米。
13.管控面积:500-1000平方米。
14.诱蚊灯类型:E27 9W LED 12V 防水专业诱蚊灯管。
★15.控制方式:光控、能自动关启等功能。
16. 产品有防过充、过放、过流保护等功能。
★17.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节能环保,采用灯光诱捕,诱蚊光源采用AC电压输入的UVA荧光诱蚊光源,功率为9W。
18. 基础底座及地锚:采用混凝土加钢筋笼浇注,4米以下预埋件尺寸不小于0.3m*0.3m*6.0m,浇灌水泥尺寸不小于0.4m*0.4m*0.6m。
3、特困企业、安置区和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其他纯居民楼灭蚊服务。
4、城区蚊害孳生地调查及上述1—3项人员工资,交通,住宿和管理等费用。
5、分配给特困企业、特种行业、特困居民家庭及蚊害严重死角(含家庭、门店)等使用的灭蚊药物。
6、城区蚊害密度监测、抗药性实验及技术资料。
7、城区灭蚊动员会议、技术培训、宣传教育费用;统一灭蚊资料汇编检查等工作经费。
8、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费用。
9、为确保蚊密度控制达到国家C级标准,采购单位将邀请上级卫健部门或第三方进行监督评估,所需经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宁乡市卫健局交办的其他灭蚊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21年11月10日。
2、供应商负责提供本项目中采购人所需要的货物及服务。
3、供应商保证按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4、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采购人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5、根据年度灭蚊要求和宁乡市卫健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城区灭蚊工作和巩固措施,杀灭效果分别达到国家C级标准,并顺利通过湖南省、长沙市专项检查。
6、区域内蚊密度明显下降,灭蚊效果达到国家C级标准,实现全省领先。
7、做好辖区单位蚊害预防控制管理工作专业化的落实和技术的指导,培训蚊害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指导各单位蚊害预防控制管理工作落实,依上级通知或定期检查。
8、收集、整理完整的蚊害预防控制管理技术资料。
9、灭蚊药物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有安全合格的药品储存仓库,确保用药安全和服务安全,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且承担其用药不当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10、接受省、市、县(市)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处罚。
11、在省级灭蚊检查中保持在一类单位,在长沙市检中保持在前三位。
12、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13、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包括施工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施工当中工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使用含橡胶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帽等在内的个人防护用品)等、任何因中标方疏忽产生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质量要求:
1.设备完全满足用户需求“技术要求及参数”的带“★”实质性技术条款;
2.响应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响应货物制造商对技术参数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所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材料技术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代理权,提供厂家(或总代理)的授权书,供应商为厂家,则提供相关厂家证明(营业执照,产品说明书等);
4.需提供符合行业执行标准并提供执行标准资料及相关检验证书,
5.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6.供应商应符合病媒防制相关标准、相关企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7.设备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应考虑到使用环境的特殊性和环保要求。
四、责任要求:
1、尽职尽责,科学操作,所使用的货物及药物为中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蚊药物。不污染环境,投(施)药要安全操作,施投药后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2、施投药物前要事先做好提示,确保不对采购人辖区内的市民和动、植物及公共设施造成影响和损害。
3、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制定科学的灭蚊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
5、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6、接受上级卫健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宁乡市卫健局实时抽査和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7、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检查需要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提供人力、药物、器械参与消杀,服从指挥。非本辖区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要服从采购人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药物、器械参加。
8、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
五、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需在宁乡设立办事机构,4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常驻宁乡。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将将办公地点房屋租赁合同(仅宁乡市外单位提供,本地企业以营业执照登记地点为准)、项目负责人、日常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人名单、身份证号码、职务、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订的各项纪律和管理要求,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的员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因中标人员工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售后服务要求
灭蚊灯保修期限,太阳能板保3年、电池保3年、灯管保一年。保修期限内中标人须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与维修。当年公共区域灭蚊合同服务期内接到故障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合同服务期外维修期内接到故障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2小时,24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4小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3号文的要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见其他条款
1、监督机制
(1)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2)街道、社区及单位监督: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行抽查、监测,年终作出年度总评定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3)国家、省、市有关单位的监督:上级有关部门对宁乡市进行与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的任何检查、考核、审计、验收等结果列为考核范围。
(4)第三方机构监督:接受长沙市卫健委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的评估,评估结果列为考核范围。
(5)宁乡市卫健局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行综合检查,将上述监督反映的问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评估情况作为履约和扣罚评定的依据。
2、扣罚办法
(1)被举报或抽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影响工作质量者,每次扣发合同价总额3%;
(2)被举报或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用药,或施药弄虚作假,施药不足者,每次扣发合同价总额的5%;
(3)日常及集中投药期间,4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常驻宁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采购方请假备案,被举报或抽查发现技术人员无故不在宁乡服务,每发现一次罚款合同总价的1%。
(4)在当年长沙市病媒生物防制第三方评估情况通报中排名二、三类的,分别扣罚合同总额的3%、5%;服务质量屡屡低劣,在第三方评估中连续两次排名第三类的,取消其3年内在我市的同类竞标资格。
(5)在服务区范围内因此项工作造成人畜伤亡的,中标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