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集团)公司法务管理系统项目
金额
580.7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50068
预算金额580.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麟慧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472-2668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 ZO24050068 | 项目名称 | 包钢(集团)公司法务管理系统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5/18 -- 09: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4/05/14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4/05/20--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运营改善部。 项目编号ZO24050068 | ||||||||||||||||
2.项目概况 | ||||||||||||||||
ZO24050068,包钢(集团)公司法务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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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不断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是在国有企业层面落实全面依 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适应市 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谋求长远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 署,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十四五”时期自 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2022 年 6 月,自治区国资 委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出资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内 国资发〔2022〕8 号),要求“十四五”时期,出资监管企业法治理 念更加强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优化、组织机构更加 健全、管理方式更加科学、作用发挥更加有效,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 展,为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同时要 求加快建立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加快建立与法治建 设相适应、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法务管理信息系统,突出抓好合同管 理、制度管理、案件管理等重点业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与财务、产权、 投资等管理系统的互通互联,2025 年前各出资监管企业法务管理信 息系统基本建立并上线运行,逐步向各级子企业延伸。各出资监管企 业要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拓展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法律合规 风险在线识别、分析、评估、防控,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2.招标范围: 2016 年包钢集团将原法务处独立,设置成立法律事务部。至今为止,集团法律事务部在编 16 人,全集团法律专职人员约 26 人。法律事务部在辅助包钢集团重大经营决策、章程/制度修订审查、依法公司治理、防范经营中的重大法律风险、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系列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上,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务部以自治区国资委及包钢集团法治建设要求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本项目拟建设一套法务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定制化开发,结合实际业务,形成法务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有:数据资源层建设、应用支撑层建设、业务应用层建设以及安全保障体系及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主要的功能模块有: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授权管理、法律顾问管理等模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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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5/18 09: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5/20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运营改善部 地 址:包钢(集团)公司信息大楼 联 系 人:郭麟慧 联系电话:0472-266353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2669629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4/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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