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邵阳市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50
采购人(全称,甲方):邵阳市档案馆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和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50
3、项目内容: 邵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含数字化前的清整、数字化加工、目录著录及输入、数据挂接等),该项目服务的档案年度及要求:
(1)2000 年前(含 2000 年)的档案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国档发〔1988〕17 号)逐卷进行整理;2001 年至 2015 年的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执行;2015 年后(不含 2015 年)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逐件进行整理。在档案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对能拆开的档案进行拆卷(拆卷后无法恢复原样的书籍、刊物等形式的纸质档案不拆卷),去除金属装订物。
(2)查看拟扫描的档案有无破损、残缺情况,以及排序混乱、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如有,应向负责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报告,进行登记,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档案实际情况,
进行适当规范化处理。
(3)按要求把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不扫描的档案应与扫描档案一同著录归档文件目录,并做出相应标识,保持在档案中的原有位置,同扫描档案一同编号、排序。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周小蛾
6、联系电话:1830739168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壹仟元整(¥2261000.00)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固定单价
邵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含数字化前的清整、数字化加工、目录著录及输入、数据挂接等)
约 4760000 页
 
0.475元/页
 

3、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二次付款
①乙方开工进场后20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50%做为预付款给乙方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零伍佰元整(¥1130500.00)。
②项目完工,以实际加工数量据实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款剩余金额。
4、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湖南和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税    号:91430500MA4LTMKL0M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邵阳宝中支行
对公帐号:4305 0165 3108 0000 0082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7月25日,完成日期: 2024年5月25日。
(2)地点:邵阳市档案馆
(3)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
四、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档案馆 。
(2)验收方式:双方按国家标准另行决定。
(3)验收标准:符合下列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档案行业其他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②《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国档发〔1988〕17 号);
③《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④《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⑤《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⑥《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⑦《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
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
⑩《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⑿《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 85—2019);
⒀《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
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日开始生效。
七、产品质量保证期限
1、乙方服务的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质保期为二年,终身维护。
2、在保质期内,供方产品在使用中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按要求及时、免费到使用现场返工或者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在运行中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供方产品引起的事故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档案数字化服务成果;
(2)向乙方询问档案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乙方档案服务成果,并提出修正意见。
(4)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档案服务从业人员。
(5)甲方对乙方的数字化工作进行监督。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及时提供需要整理(数字化)的档案材料,并对提供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根据实际工作提出合理明确的工作要求,乙方在操作时应按其要求进行工作;
(3)向乙方提供保证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
(5)甲方向乙方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
(6)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相应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2)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加工服务工作。
(2)乙方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应报送甲方负责人。
(3)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对项目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乙方需保证甲方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出现任何丢失、损毁、泄密等情况。
(6)乙方接甲方开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人员进场,确保及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加工服务工作。
(7)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管。
(8)如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9)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赔偿。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资料泄露、遗失、毁损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的,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如乙方无法按本协议要求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不能履行协议约定、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十、权属约定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协议纠纷
如发生协议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十三、未尽事宜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
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担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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