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横溪镇段)交通协管服务项目
金额
28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8万元
招标联系人竺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琳0574-830331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横溪镇段)交通协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1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横溪镇段)交通协管服务

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横溪镇段)交通协管服务

2880000.00

四、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其他交易”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2024032016:00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中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900分前(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202403219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0320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

     称: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鄞州区首南街道城南商务大厦A8

   人:竺老师

     话:0574-87089707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8室

   人:朱琳、邬力、陈斌武

     话:0574-830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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