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lxd2301gzfc0824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20-812247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荔湾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LXD2301GZFC0824
(三)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所需服务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审查服务
服务内容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对接采购人,负责与采购人就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审查案件资料及成果转交联系(包括资料转递、成果交付、通知延期、补充资料等),并对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开展内业审查和外业核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权籍调查成果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检查,实地查验,出具审查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权籍调查成果检查
1、调查成果的完整性检查
检查调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提交了完整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存在缺漏、错误等情况。
2、调查程序的规范性检查
对施测单位资格的检查;对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依据、政策文件的规范性检查;对不动产测算方法的技术审核;对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的技术审核;对调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范规定的程序完成了指界或公示、设置界桩等调查工作进行检查。
3、调查成果的准确性检查
检查权属来源相关文件是否存在错漏(权属来源文件审查包括检查土地出让合同、协议或划拨文件是否正确、完整;检查红线内是否存在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用地资料是否正确、完整);检查调查成果的权属、面积、界址等是否存在错漏,确保调查成果的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外业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并对涉及用于权属登记的不动产测绘成果出具检查意见或提出技术意见。
(二)实地查验审查
检查地形图的现势性情况;宗地红线与周边构建筑物的关系;界址点的测设情况。
(三)入库检查
1.入库成果属性检查。检查成果空间要素、四至关系、属性信息等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填写。
2. 入库成果空间要素、位置关系检查。检查不动产单元空间数据的空间基准、空间逻辑关系、拓扑关系等是否满足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单元进行梳理,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建议。
(四)技术审查成果与要求
序号
项目成果
形式
份数
1
每宗不动产权籍数据成果检查归档卷宗
纸质、电子
1份
2
年度项目工作总结
纸质、电子
1份

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元,为工作费用总额。
(二)每家供应商须报出“平均每宗案件费用”。
“平均每宗案件费用”:以每宗人民币4000元为上限,以实际中标结果为准,每季度按实际办理案件宗数结算费用,合同到期前实际办理案件宗数结算费用累计达到案件费用总额的,合同终止。
(三)案件调查费用支付标准:
1.按每宗人民币4000元为上限的标准计算,以实际中标结果为准。
2.同一宗案件只支付一次,因补正材料等原因又重新启动成果审查的,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3.成交供应商应在受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每延迟1日,按日支付该次委托费用金额3% 的违约金,逾期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不再支付该次费用。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情况复杂需要多次审查的,双方协商确定交付时间的除外。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期限为6个月实际办理案件宗数结算费用累计达到服务费用总额后,合同终止。
付款方式
原则上每季度按委托办理案件宗数结算,结算费用时提供发票、委托办理案件统计表(双方盖章确认)及按荔湾区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的附件。合同到期前实际办理案件宗数结算费用累计达到服务费用总额的,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给采购人。
本项目款项属于政府财政拨款范围,上述支付时间实际应以财政局到款日期为准。
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报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价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公告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8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8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3、报名方式:(竞价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3.1 竞价人符合本公司第二点竞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经办,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查验(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综合单价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参与竞价并承诺响应采购需求即视为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竞价人。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竞价人不得少于3家。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将公开宣读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竞价人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竞价人为中选人;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按现场抽签方式选定中选人。
(2)终止规则:在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竞价人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六、递交报价资料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3年9月19日9:00~ 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4、递交报价资料需字迹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用信封装好,封口盖章,密封报价。
七、定标
竞价人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资料,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止,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所有竞价人报价资料进行公开唱价,选定中选人。
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需向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
(2)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选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3)中标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黄花岗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号:44050140010900000051(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明项目编号。
八、签约
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采购的相关服务。中选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并追究中选人的相关责任。
九、其他
1、各竞价人提交的报价资料(一式三份)应包括:
1)符合本公告“二、竞价人资格要求”规定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1);
2)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经办,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授权代表经办,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
5)竞价报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
6)采购需求响应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5)。
2、本此投标竞价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大写金额跟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发布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