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金九华府围栏改造工程
金额
29.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楠楠159629350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如皋市金九华府围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金九华府围栏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共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公共维修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金九华府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金九华府围栏改造工程,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围墙栏杆,重新安装实心铁艺栏杆;部分围墙拆除原石材贴面,石材贴面修复;部分围墙维持原状,修补破损部分,石材贴面修复,西大门更换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9.93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金九华府围栏改造工程,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围墙栏杆,重新安装实心铁艺栏杆;部分围墙拆除原石材贴面,石材贴面修复;部分围墙维持原状,修补破损部分,石材贴面修复,西大门更换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24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工程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正大物业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13773831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电信大楼16楼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5962935048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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