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
2.2工程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区域
2.3安全标准:合格,满足业主要求
2.4服务期限:两年(计划:2023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海洲街道区域范围内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服务,包括农民工工资防欠薪管理
2.6本项目招标估算约: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涵盖项目管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施工管理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4 日至2023年4月4日下午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后随即离开,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测温正常”后进入,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5.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
邮编:314400 邮编:3144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3-87077201 电话:0573-87239122
2023年 3 月 24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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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2024年度海洲街道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项目
2.2工程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区域
2.3安全标准:合格,满足业主要求
2.4服务期限:两年(计划:2023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海洲街道区域范围内在建工地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巡查服务,包括农民工工资防欠薪管理
2.6本项目招标估算约: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涵盖项目管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施工管理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4 日至2023年4月4日下午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后随即离开,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测温正常”后进入,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5.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
邮编:314400 邮编:3144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3-87077201 电话:0573-87239122
2023年 3 月 24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涵盖项目管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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