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鼓楼区庆城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
金额
39.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林智勇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鼓楼区庆城幼儿园

乙方:福州南宇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FJGC[XJ]2021001-1的福州市鼓楼区庆城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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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52305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美的 1(批) 394890 394890 国内 KFR-120QW/BP2SDN8Y-D(2)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肆仟捌佰玖拾元整(¥3948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设备送至用户指定的地点,并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安装、调试、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庆城花园5号楼;

4.3交付条件: 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空调型号价格清单 产品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套)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美的空调 KFR-120QW/BP2SDN8Y-D(2) 28 8650 242200 1、冷媒管超过标准配置部分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2、不含外机基础部分,配合费、报验费及其他与空调项目无关的费用;3、不含主电源部分(不含控制箱引线等,) 美的空调 KFR-26GW/BP3DN8Y-PC401(1) 5 2650 13250 合 计 33 255450 设备金额(大写):贰拾伍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 小写(¥255450) 安装辅材价格清单 序号 型 号 规 格 数量(米)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1 5HP铜管(含保温)(米) 490 130 63700 2 1.25HP铜管(含保温)(米) 10 85 850 3 金刚取孔(个) 33 60 1980 4 5P铁架(付) 25 130 3250 5 室内机、铜管、水管安装吊架及辅材、排水管埋设(含割槽) 33 450 14850 6 活动室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原层板拆除 9 590 5310 7 高工作业费、吊装费、安装位置特殊需要使用辅助设备安装 33 1500 49500 8 合 计 139440 9 合同总金额(设备+安装辅材):叁拾玖万肆仟捌佰玖拾元整 小写:(¥39489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乙方(供货方)与甲方(采购方)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改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改换的,甲方(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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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成交供应 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成交供应 商提供100%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 5 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违约责任

1、采购方在合同清单设备运达后,无正当理由存在不接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存在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主管机关处罚采购方,并按有关规定由采购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经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同时终止履行合同。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三方报备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壹份,送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福州市鼓楼区庆城幼儿园 乙方: 福州南宇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庆城花园5号楼 住所: 国货东路邦辉新村五栋一层
单位负责人: 许淋榕 单位负责人: 阮云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智勇
联系方法: 059187550640 联系方法: 137999891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城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04622980010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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