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师专全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0207 项目名称:铁岭师专全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0 采购需求:保卫处管理,建设一套高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原有的视频监控设备纳入新建视频监控平台进行管理,计划需要300万元。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90日内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所列项目全部竣工并验收之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合同总额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及售后问题一次性无息结清。
(3)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4)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 备品备件
(7) 施工要求及安装调试
施工要求:
安装调试:
1)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辅助材料、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辅助材料的数量及品种为招标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数量与品种以实际安装调试时产生的为准。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辅助材料费用,请投标人将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均衡到各个设备中进行报价。)
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含在报价中,中标人需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8) 技术服务及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后,需要对操作人员及日常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提供操作手册。
(9) 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2)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3)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项目工程商在工程验时移交设备随机资料及配件、工程相关图纸、技术文档等。
(10)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本项目主要设备(交换机、摄像机、存储服务器、解码器、管理平台、空调、防雷等)质保期为3年;其它附属设备(机柜、监控杆等)质保期2年;建筑工程(弱电井、路面、预埋件)质保期1年;管线及线材质保期5年。主要设备供货厂商提供质保承诺函。
2)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零配件。
3)响应时间方面,当客户的系统出现不正常情况时,供应商应立刻在线或电话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在1小时内提出修复计划;如需到场维修,工程师应在接到报修信息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2小时内完成现场处理;需更换备件或设备的72小时完成。
4)备份应急服务,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来自风险地区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联系方式: 155-0410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路先生-联系电话13464094066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先生 电 话: 1550410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