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第二期)2标段施工(HBSJ-201711FJ-064024001)资审文件公告[文件获取中]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1927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1711fj-064024001
预算金额19277.4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一丹15871681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第二期)2标段施工(HBSJ-201711FJ-064024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1711FJ-06402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中洲村、五里界毛家畈村。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征地总面积约64384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88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8669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体育馆(不含灯光、音响等体育设施项目)以及周边室外工程施工。2.游泳池及看台以及周边室外工程施工3.学术交流中心以及周边室外工程施工(不含精装修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2 月 18 日 合同估算价:19277.4万元 | ||||||||||||||||||||||||||||||||||||||||
2.3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1.8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9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1.8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9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近一年(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工程造价1.8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9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业绩。投标申请人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人员配备合理,需提供提供上岗证、劳动合同、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投标人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无发生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承诺书;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无行受贿犯罪、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及截图(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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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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