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标)周转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G1100000081169000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IFB2023-05-06252411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69000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标)周转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谈判公告书 第一部分 1.1谈判公告书发布时间:2023年5月17日,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2023年5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书规定的方法、程序获取采购文件。 1.2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即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1.3响应:成功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2023年5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2023年5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上述5.2-5.3完成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本邀请书第6条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汇入到指定账户,不收取现金,一包一投,各包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一,售后不退。经采购人确认并解锁后,投标人于2023年5月17日09时30分至2023年5月20日09时30分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1.4潜在投标人下载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澄清、补遗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5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24日08:30~9:3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丰路700号(中铁一局项目部)会议室开标(具体开标地点联系:张攀红 18604899144),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0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 1.6请贵单位收到此邀请书后,于2023年5月20日9:30时前按照附件二格式给予书面回复是否参加此次谈判及参加报价包件,统一将是否参加情况通过投标申请表发送至37053437@qq.com。 1.7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1.8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采购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97990078801700003786 用途:上海机场联络线周转材料包件标书款 邮编:20000 邮箱 :370553437@qq.com 联 系 人:张攀红 1860489914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 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 标)项目部 2023年5月12日 第二部分 招标通知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350×2000×65mm铝合金模板1400块、350×2000×53mm钢模板1400块、200×2000×53mm钢模板800块、工艺定制800*250*1000mm凹槽模板240套,主要用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 标)混凝土道床浇筑施工。 招标方可跟据项目需要,调整模板的采购数量。 1.1主要技术要求: 1.1.1铝合金模板框架及面板整体铸造、筋板满焊.边框厚8mmm,面板厚5mm,筋板布置见图。单块重量19KG(误差±0.3KG); 1.1.2 350×2000×53mm钢模板50*5角铁做骨架,面板采用3mm冷轧钢板,骨架面板焊接采用满焊,筋板均匀分段焊接不少于2/3.单块重量44KG(误差±0.5KG); 1.1.3 200×2000×53mm钢模板50*5角铁做骨架,面板采用3mm冷轧钢板,骨架面板焊接采用满焊,筋板均匀焊接不少于2/3.单块30KG(误差±0.5KG); 1.1.4凹槽模板面板采用3mm冷轧钢板,骨架面板焊接采用满焊,筋板采用扁铁均匀焊接不少于2/3.每套(47.7KG±0.5KG)。 1.2模板图纸: 2.付款方式 2.1合同无预付款。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结算完成后,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甲方成本管理系统封闭合同后30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2.2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于发票开具后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30日内完成发票审核工作,按甲方法人支付审批程序完成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2.3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出具的正式票据和相关文件后,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条件和进度付款。因中标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招标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 2.4如招标方出现资金困难,中标方同意给予 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招标方违约且不计息,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 2.5执行合同过程中,如中标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 应在 5 日内及时向招标方告知其变更情况,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3.工期及工程进度计划 3.1 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设备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的日期。 4.验收: 4.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验收方式:_抽样(检尺数量不少于20%)检尺验收_。 4.3验收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国家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标准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4甲方指定验收人为张攀红,身份证号412723198609290819联系方式18604899144,除该指定验收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货物的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4.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30天,自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5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5.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5.3运输方式:汽车。卸货由_甲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甲 方承担。 5.4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5货物附随单证的转移:货物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5.6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的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6.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6.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6.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6.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6.2.2.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相关备品备件及工具等。 6.2.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2.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时间3日 ;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 6.2.5如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6.2.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应税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6.2.7执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首次向甲方开票前7 日内及时向甲方告知其变更情况,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7甲方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2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8乙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交货超过_3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费用增加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4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8.5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 元/次。经甲方催告,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未按实际提供应税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8.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并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在发票传递过程中发票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8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偿更换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不合规发票对应的金额,甲方有权拒付或延付相应款项,不视同违约。 8.9乙方必须出具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偿更换有效发票,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虚假或虚开发票对应的金额,甲方有权拒付或延付相应款项,不视同违约。 8.10因国家税制变动及相关法律变化,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负担的税费发生变化时,可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知 1.1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加工生产铝合金模板、钢模板资质 1.2投标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50万元以上 1.3投标公司具有生产加工相应的安全许可资质 2.招标文件 2.1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2.2 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在接收招标文件之日起 24 小时内 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对投标 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2.3.2 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单位,并具有约束力。 3.招标单位对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见第三部分第1条 4.投标文件要求 4.1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采购产品的规格、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图纸后填写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主要结构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4.3 投标价格 4.3.1 投标价格指招标物资的生产、运输等含税综合价格。 4.3.2 物资到场价已包含物资的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取证、税金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所有项目费用。 4.3.3 报价单应明确“报价是否含税”,并对税率、税费及发票类型等进行说明。 4.3.4 物资出厂时,中标方应免费提供清单和质量证明文件。 4.4 其它要求 4.4.1 要求投标人编写企业简介,包括:技术能力、供应能力等。 4.4.2 供应服务承诺。 4.4.3 投标文件凡须签字、盖章处,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4.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副本各一份, 并报送电子版一份(U 盘密封于招标文件内, 可复制的Word 文档)。 4.4.5.投标单位应按附表格式统一进行报价。 5.资格文件 5.1 投标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附纳税人身份证明)。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 6.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6.2 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6.2.1 招标单位名称。 6.2.2 投标单位名称。 6.2.3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5月24日 9:30) 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开标 7.1 招标单位定于 2023 年5月24日 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城丰路700号开标。 7.2 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对于不完整的,签署不合格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根据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7.3 中标原则:综合考虑产品的报价、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服务承诺、付款的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等,我们承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7.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从开标至签订合同之前,凡是属于审查、评比情况及相关资料,招标单位参与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7.5 投标单位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小组表述,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 8.中标通知 8.1 招标方根据评议结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 8.2 定标后,招标方不通知未中标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 8.3 中标人能够按需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并能接受需方因工程变更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招标设备数量的增、减和工期缓急的要求。 9.签订合同 9.1 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 9.2 如中标方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将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通报,并取消以后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招标单位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同时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推荐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部。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5-17 09:30:22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69000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5-2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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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0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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