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安区机制砂加工劳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1.9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hs-20240820
预算金额21.90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金安水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先生0564-3377961
中标公司安徽中擎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21.9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安区机制砂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0820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机制砂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中擎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启明路以南、春晖路以东
中标金额:21.9元/吨(人民币657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晓明、梁德志、吴孝俊、许华斌、孟祥久
六、中标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8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6.93分。
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水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水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
联系方式:0564—33690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G座
联系方式:0564-3377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舒先生
电 话:0564—3369002、0564-3377961
十、附件
无。
2024年10月09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0820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机制砂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中擎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启明路以南、春晖路以东
中标金额:21.9元/吨(人民币657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机制砂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机制砂原材料破碎、加工生产、分类堆放、污水处理循环利用、污泥干化处理(淤泥堆放点及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并符合环保部门要求)、机制砂的保管、原材料下车、堆放、生产加工、成品分类堆放、上车及安全生产等工作(不负责原材料、成品砂运输,但负责原材料、成品上下车)。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晓明、梁德志、吴孝俊、许华斌、孟祥久
六、中标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8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6.93分。
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水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水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
联系方式:0564—33690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G座
联系方式:0564-3377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舒先生
电 话:0564—3369002、0564-3377961
十、附件
无。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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