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来宾市自治区本级储备地块管护围墙工程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405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C2-002272-GXHH
项目名称:来宾市自治区本级储备地块管护围墙工程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来宾市自治区本级储备土地共计7宗704.79亩,位于来宾市城区范围内,拟建地块管护围墙约5900米(具体以实地确认和测量数据为准),围墙地面建筑高度不低于2米。
合同履行期限:总承包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5 日历天;施工工期: 25 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③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④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或书面声明。(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b、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C、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磋商。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e、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磋商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405号房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文件发售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联合体磋商的须提供联合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如联合体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交代理机构存档,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405号房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405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价:478.616元/米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秀厢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315 8600 019;(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雷工,联系电话:0771-5672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405号房
联系方式:黄利娜 联系电话: 18907712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利娜
电 话: 189077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