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4年化粪池清掏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4年化粪池清掏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2.1.1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各厂区化粪池共计30座,清掏时间:全年清掏两次,分别为每年一月份和七月份各清掏一次,个别地方需每月清掏。
清掏类明细表
序号 | 地址名称 | 化粪池数量 | 隔油池数量 | 清掏次数 |
一、 | 我司全年化粪池清掏统计 | |||
1 | 悦来水厂 | 2座 | 1座 | 36次 |
2 | 茶园水厂 | 1座 | - | 2次 |
3 | 江北水厂 | 1座 | - | 2次 |
4 | 梁沱水厂 | 2座 | 1座 | 16次 |
5 | 金紫山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6 | 人和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7 | 鸳鸯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8 | 南山加压站 | 2座 | - | 4次 |
9 | 翠云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10 | 鹿山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11 | 新城加压站 | 1座 | - | 2次 |
12 | 老公司家属区 | 5座 | - | 10次 |
13 | 渝航家属区 | 2座 | - | 4次 |
14 | 松树桥加压站 | 1座 | 1座 | 14次 |
15 | 仁睦滩水厂 | 1座 | - | 2次 |
16 | 四级站 | 1座 | - | 2次 |
17 | 一碗水站 | 1座 | - | 2次 |
18 | 渝北三号桥 | 1座 | - | 2次 |
19 | 渝北新三级站 | 1座 | - | 2次 |
20 | 小计 | 27座 | 3座 | 110次 |
备注:以实际清掏次数结算。 | ||||
二、 | 我司全年预估管道高压疏通统计 | |||
1 | 各厂区 | 12次 | 12次 | 12次 |
备注:此表借鉴往年疏通统计次数,以实际疏通次数结算。 | ||||
三、 | 我司全年三座化粪池清吸统计 | |||
1 | 两路水厂化粪池 | 24次 | 24次 | 24次 |
2 | 梁沱水厂化粪池 | 52次 | 52次 | 52次 |
3 | 小计 | 76次 | 76次 | 76次 |
备注:两路水厂每半月清吸一次,梁沱水厂每周清吸一次,每次清吸需完全清理干净并得到甲方确认,结算以实际清吸次数为准。 |
2.3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管道高压车辆及化粪池清吸吸污车辆需提供两辆车,且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疏通高压车压力为15-30MPa,化粪池清吸吸污车辆载重量须为8吨及以上(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化粪池清掏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
3.4财务要求: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能佐证投标人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 其它要求:
3.5.1化粪池清掏作业人员至少3名,必须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化粪池维护清掏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2023年7-9月)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2投标人须自行联系正规污水处置厂进行处置,并附带污水处置厂称重磅单(提供承诺书原件);
3.5.3至少3名作业人员及1名监督人员需考取相关的有限空间作业上岗证(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复印件)
3.5.4作业人员及监督人员不允许下池作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信誉要求(自行承诺)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7)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单位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3.8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人代表则参加无需提供。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标书费缴纳及标书费发票开取:投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500 元/份标书费(递交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现场递交现金或二维码扫描缴纳(支付宝和微信),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7585971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32410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