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1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xcg2023-0501
预算金额11.19万元
招标公司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莉丽0554-2670863
中标公司安徽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19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保花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ZXCG2023-0501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月伴湾4-16栋101号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11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祝球(组长)、陶冬梅、张莉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比选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05548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五楼502室
联系方式:0554-2670863、1865543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丽、陈蕊
电话:18055489109、0554-2670863、186554352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1.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比选文件(1).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月伴湾4-16栋101号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11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保花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22214494建筑工程专业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祝球(组长)、陶冬梅、张莉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比选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05548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五楼502室
联系方式:0554-2670863、1865543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丽、陈蕊
电话:18055489109、0554-2670863、186554352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1.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比选文件(1).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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