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安县县城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4号
项目名称: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吴艳萍
联系方式:185085988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普安县县城开发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普安县环城西路(普安县城投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艳萍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8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虎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5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1 |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null | 无 | 0 | 0.02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评审专家名单:
杜礼昌、姚卓芫、冉茂才、彭显健、杨昕、周皞、陈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六、其它补充事宜
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普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普安县财政局、普安县住建局、普安县金融办、普安县县城开发管理委员会、普安县城投公司、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贵州创鸿律师事务所
主要中标条件:
中标价:建安工程定额下浮率0.02%,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折现率6.75%,可行性缺口补助合理利润率8%,运维绩效服务费合理利润率8%,正常运营年第2年(含)年度运营成本327.49万元。
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8年。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运营维护目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质量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一卷1.2.3、1.2.4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