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肉冷藏工程灌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肉冷藏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5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32207150001002001
预算金额535万元
招标公司灌云县民安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1
公告正文
32072322071500010020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肉冷藏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1]160号、灌发改投资[2021]27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民安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及上级财政补贴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平房仓进出仓工艺设备、平房仓通风设施、机修设备、检化验设备、物资库、冻肉库、其他库区公用设备;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60日内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1年 ;
2.5 标段划分:1个;
2.6招标控制价:53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自 2020 年 12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1 年 12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9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5.1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5.2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3.6品牌要求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2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为本项目的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6、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零陆仟陆佰元整(1066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付至合同总价的70%,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民安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7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817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肉冷藏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1]160号、灌发改投资[2021]27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民安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及上级财政补贴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平房仓进出仓工艺设备、平房仓通风设施、机修设备、检化验设备、物资库、冻肉库、其他库区公用设备;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60日内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1年 ;
2.5 标段划分:1个;
2.6招标控制价:53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自 2020 年 12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1 年 12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9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5.1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5.2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3.6品牌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品牌 | 备注 |
1 | 移动式 环保振动筛 | 河南粮保、山东长江、浙江鑫粮、未来机电 | |
2 | 移动式 伸缩液压补仓机 | 河南粮保、山东长江、浙江鑫粮、未来机电 | |
3 | 粮仓专用空调 | 河南粮保、山东长江、浙江鑫粮、未来机电 | |
4 | 谷冷机 | 河南粮保、山东长江、浙江鑫粮、未来机电 | |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2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20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1项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对应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粮仓专用空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有效期内的得5分。 3.粮仓专用空调、地上笼通风设备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无检测报告不得分; 4.粮仓专用空调、地上笼通风设备所投品牌厂家自主生产,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以厂家生产单位出具的设备的技术规格书、标准或样本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列出目录,并按排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上传导致评委查找不到不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1.交付使用期: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交付使用期得1分; 2)承诺工期提前 3-5天的得3分; 3)承诺工期提前 6-8天的得5分; |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1.质保期(3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5分,最多得3分(提供承诺书)。2.售后服务方案(7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期等;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1.总体规划(2分):现场安装的总体方案针对性强,合理; 2.进度计划(3分):进度控制措施安排得当,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3.组织供应、运输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组织供应、运输方案综合评比,运输确保安全、快速,供应及时,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4.合理化建议(2分):对本项目的现场安装调试有针对性提出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 |
2.2.3(6) | 业绩 (5分) | 2019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成交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签订最终落款时间为准) 注:以上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2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为本项目的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6、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零陆仟陆佰元整(1066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付至合同总价的70%,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民安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7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817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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