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6天
金额
3194.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30382-04-01-551105
预算金额3194.59万元
招标公司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赵隆乾1357405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博0731-55661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变更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复函》(韶发改审批【2024】47号及韶发改函【2024】99号,项目代码2309-430382-04-01-551105),建设单位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3194.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清溪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194.59万元,总处理规模2.1万m3/d(其中韶山市污水处理厂2.0万m3/d,银田污水处理厂1000m3 /d)。主要内容包括韶山市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化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污泥脱水间设备更新、生化池及沉淀池设备更新、中控室设备更新,银田污水处理厂生物膜更新,新建除臭系统的设备基础、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内部设备基础以及部分池体中的设备更新替换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天,施工工期180天);
1.4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起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31-52818268。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http://222.243.150.88:800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
9.4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6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内;
联 系 人:赵隆乾;
电 话:1357405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 系 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电 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变更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复函》(韶发改审批【2024】47号及韶发改函【2024】99号,项目代码2309-430382-04-01-551105),建设单位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3194.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清溪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194.59万元,总处理规模2.1万m3/d(其中韶山市污水处理厂2.0万m3/d,银田污水处理厂1000m3 /d)。主要内容包括韶山市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化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污泥脱水间设备更新、生化池及沉淀池设备更新、中控室设备更新,银田污水处理厂生物膜更新,新建除臭系统的设备基础、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内部设备基础以及部分池体中的设备更新替换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天,施工工期180天);
1.4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起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31-52818268。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http://222.243.150.88:800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
9.4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6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内;
联 系 人:赵隆乾;
电 话:1357405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 系 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电 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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