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52263320240006OV001001]从江县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QDNCF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E52263320240006OV001001]从江县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QDNCF
递交时间:2024-12-05 15:30
递交时间:2024-12-05 15:3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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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9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2 分;满分2 分。”更正为“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2 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五年以上得 1分;本项满分2 分。” 原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3:20时现变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09:10时。 注:其余内容不变,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 黔东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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