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镜心办二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6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3cg2023fw0537
预算金额16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康189495005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镜心办二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登记
  • 采购公告
  • 开标信息
  • 更正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信息
  • 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镜湖区

信息时间:2023-07-11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7-10 14:54:35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9分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0 15:27:2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3分

  • 市财政采购科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0 16:10:2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3分

  • 代理录入提交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1 09:28:39

    • 办理用时:

      0天17小时19分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1 09:38:5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 市财政采购科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1 09:50:3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1 10:47:4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8分

  •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2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7-11 11:00:5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镜心办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3FW05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220230271号)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镜心办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交金额:161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镜心办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为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 和省、市“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实现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进一步统筹加快“数字江淮”、“数字芜湖”、“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推动政务工作开展等。

服务要求:需基于一期建设基础进行拓展,增加智能导办事项,拓宽智能导办的应用面,进一步避免群众在办事时往返跑路的情况,提升群众办事便利性等

服务时间:约12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一网通办”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高水平”、“一体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新华、何传友、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1.2%+(成交价-100万)×0.48%

收费金额:149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搬迁平台升级项目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秋月路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3-3112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207

联系方式: 18949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话: 1894950050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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