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县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唐县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唐县公司骨料生产业务外委招标项目。
二、项目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三、地点: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四、具体要求:
1、按唐县公司要求的《年度骨料生产计划》生产加工骨料、对骨料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提供骨料倒运及装车服务等。
2、遵守唐县公司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五、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六、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的方式进行。
投送单位: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单》、投标单位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在报价截止前送至唐县公司,或以邮寄方式在开标当天寄给招标单位。(以上资料均提供一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合镇白合村(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王均宝 联系电话:18931281779
七、开标:
依据阳光采购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线上开标,开标前,各投标方需将开标密码提供给开标方进行开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均宝联系电话:18931281779。
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唐县支行;账号:5051510104001558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